【明慧网2003年3月29日】我是在江犯迫害法轮功之后2000年8月才开始修炼的。当时我对电视上不停的一边倒宣传就有些怀疑,加上我们那里有一些大法弟子毫不畏惧的到北京上访,虽然被抓、被罚也没有改变她们的信仰。这使我对她们的信仰产生了兴趣。当我看完《转法轮》这本书后,我被那里面博大精深的法理所吸引,深知这是一部教人向善、道德回升的高德大法,让我明白了人生的意义。从此我便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我幸运地成为了一名大法弟子,我身体原有的一些毛病都好了起来。
我非常感谢李老师给世人带来了《转法轮》这部天书。也痛恨江XX、罗干、曾庆红等邪恶小人对大法的诬陷与迫害,他们在迫害法轮功这个事情上,真可谓费尽了心机。我非常可怜那些被电视上编造的谎言蒙骗的老百姓。
有一次,几个人在议论电视里播放的“自焚”,我告诉他们那是假的,全是骗人的。2000年底每人都要写一份年终总结。我便借这个机会弘扬大法,让人们明白迫害大法的真相。单位干部看了之后不但不知感谢,反而给我写了个年终考核不合格的鉴定,并为私利上报了我的资科。一次派出所、政治处还有我单位的人到我家问我是否炼法轮功,我如实的告诉了他们,也跟他们说江XX镇压法轮功是错误的。谁知就因为这几句真话,从此我再无宁日了。他们几次找我“谈话”,让我放弃信仰,并威胁我说:如果再炼,每月只发生活费200元,还要我写出一个“声明书”,给我一天的时间交上。经过一天的考虑,我还是写了坚修大法的声明。
2月份他们把我和本厂另两位大法弟子强制送往洗脑班。在那里没有任何自由,被象囚犯一样看着。没过几天,他们又送来了另外两个大法弟子,并扬言若20天内不放弃信仰就送我们去劳教所。想起我那4岁的儿子和70多岁的老母亲,我的心动摇了,写了所谓的“保证书”,出来后还被勒索罚款3000元。2002年长工资两次都没有我的份,劳资科长还说:因为我炼法轮功不能长工资。
8月12日,单位干部把我和另外一位大法弟子叫到办公室说要开十六大了,每人写份不到北京上访的保证书。出于无奈我们只得写了交上,但是单位领导说我写得不深刻,没有提法轮功的事,他没法往上交代,并威胁我如果再写的不合格,待遇将比上次进洗脑班还惨。他们还把我丈夫叫去威胁了一阵。我只好离开丈夫和儿子被迫离家出走,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我走之后一切压力都朝丈夫压来,孩子也被人取笑没了娘,我丈夫受不了只好到法院起诉和我离婚(这都是后来才知道的)。
10月12日他们终于抓到了我,再次把我押进了洗脑班,他们还利用我母亲去逼迫我。在这之前有个功友是电信局的,被单位和610逼疯了。
邪恶之首江XX丧尽天良,不惜一切残害我们这群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害得多少幸福家庭家破人亡,害得我失去了儿子和丈夫,造成了我精神和经济上无法弥补的损失。我有什么错,不就是因为我说了几句真心话吗?却要遭受这样不公正的待遇,中国社会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