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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轮功学员夫妇被多次无理关押勒索 全家生活陷入困境 |
【明慧网2003年3月27日】我家住湖北,1996年喜得大法,全家受益无穷。然而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只因不放弃个人信仰──修炼法轮功,遭到种种无理的迫害。 1999年7月21日,我与功友在广场炼功,被县公安人员无理驱散。22日我与另9名功友在广场炼功被公安人员连拖带打地关进一看守所,关了我们15天,交伙食费500元。 1999年10月11日,我与嫂子进京上访,在火车站候车室,被值班警察强行退票,押回本县,警察抢走我包内三百元钱至今未还。我被关押28天后,家人交了2000元钱罚款和400元伙食费(现有收费票据为证),才被放回家。在那28天里,我常常因为炼功或不背监规被打,被他们揪头发往墙上撞。 2000年初三晚11时左右,我被街道书记等人吵醒,硬说我要“围攻县政府”,见我睡在床上,只有无趣离去。 2002十六大期间,派出所两个警察找到家里来说:“我们不讲理,你什么也不必说,只有配合,按手印。”我当场就拒绝了他们,于是没过几天,两辆公安车开到我家门口,七八个恶警冲到我家,连抬带拖地把我塞进车,当时我的上衣几乎被他们扯掉,双臂被他们扯得青紫,二十多名群众围观,9岁的儿子吓得在窗口直叫“救命啦”。我被强行关到了洗脑班,在那里恶警们不许我们讲话,我通过绝食抗议他们对我的无理关押,要求他们放我回家与家人团聚,并要求他们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恶警们把我送到二看守所。在那里,警察又逼我按手印,我坚决拒绝,他们气得直叫:给我关!在此我声明,我一直未签一个字,有的签字是公安人员自己填写的。 11月下旬,家人交了200元伙食费,他们才放我出来。在放我出来时,他们借我丈夫来接我的时候又把我丈夫抓走,说是问问话就放人,丈夫身上仅有的几个硬币被恶警抢走,一家人谋生的运输工具也被强行收走。丈夫被他们抓到县宾馆,恶警为了能从我丈夫嘴里问出话来,对他又打又骂,不许他睡,不许他眨眼睛,后又把他关到二看守所。我带着70多岁的老母和两个孩子,一个13岁、一个9岁到公安局要人,他们不给我们任何交待。2003年1月,家人借了3000元钱再加上伙食费500元钱,共3500元交给了一科,丈夫才被获释。 我家上有70多岁的老母,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小孩,全家人都靠丈夫一人挣钱糊口。当地恶警无数次的关押勒索使我们经济上陷入困境,全家精神上压力也很大。我们真希望我们的最基本人权不被践踏。停止迫害法轮功,让善良的人们和平幸福地生活。 |
成文:2003年03月02日 发稿:2003年03月27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4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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