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3月20日】自江犯1999年7月20日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招远市委以分管政法的市委副书记张桂芬和政法委书记姜忠勤为首的凶犯在招远制造了迫害大法的一起起犯罪案件:凶犯们指使公安、镇政府、各村、各行业、各单位拉网式镇压,冬天扒衣服,坐雪地,浇凉水,夏天跪石子,烈日曝晒,手摇电话过电,电棍过电,胶皮棒打,皮鞋踢头,踢胸,踢脸,皮鞋碾指头,坐老虎凳,灌辣椒水,关铁笼子,野蛮灌食,送精神病院,几天几夜不让睡觉,抄家,绑架,敲诈罚款,株连家人,恐吓孩子。打死人的凶手消遥法外并得到重用,它们无法无天地落实着江犯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密令。在招远,上百个家庭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而被搞得家破人亡,江犯一夥及其在招远的从犯对大法、对大法弟子犯下了重罪。以下是99年7月20日以来,恶徒对招远大法弟子犯下的部分罪行:1、迫害致死4人
赵金华,女,42岁,招远市张星镇赵家村村民。赵金华99年7月27日在地里干活时,被镇政府和张星公安分局抓走,同时被抓的还有本镇石对头村王风兰,圈子村王好红和一个姓战的学员。在公安分局,恶徒用电过她,用胶皮棒打她,她被打的站不住了,恶徒们还说她是装的,直到打的不行了,才送张星镇卫生院抢救。到医院已没有呼吸,于10月7日下午死在医院里。赵金华被打死的详细事实已于99年10月在明慧网发表。当时镇政府有个叫贾洪巨的两委成员直接参与指挥了这场杀人案,该犯现调在市政府财贸办公室任纪检书记。
贾洪巨办公室 电话:0535-8213617;宅电:0535-8233969;手机:13953546505
张星公安分局 电话:0535-8333098
孙绍美,女,45岁,招远市玲珑供销社职工。孙少美2000年去北京和平上访时被抓,在北京被打死。她丈夫到北京见到她时,她已不能说话了,被害死后,丈夫抱回了她的骨灰。
姜丽英,女,45岁,招远市玲珑镇姜家村村民。姜丽英2001年正月19日早晨在家里被玲珑分局恶警抓走,因不说别的功友,被玲珑分局施以酷刑,胸前背后两块铁板夹起来过电。5天后(正月25日)被折磨致死,留下丈夫和两个女儿。死时两只手全是紫黑色,两腿全是紫色斑点。详细情况明慧网于2003年3月6日发表。当时玲珑分局局长栾德青直接指挥杀人,该犯现调市610办公室。
610办公 电话:0535-8242287
玲珑镇公安分局 电话:0535-8362019
张林,原名张林仙,女,53岁,招远市文化区42号楼331户居民,张林2001年5月被招远恶徒抓到臭名昭著的玲珑转化学校强行洗脑,出来后写了严正声明,表示修炼到底,后流离失所2个月,邪恶到亲戚家抓了她。她不屈服,于2001年8月1日被招远的恶徒送到淄博王村劳教。2001年9月28日,招远公安局通知其丈夫(招远物资公司退休人员)蒋兆寿于10月1日天亮以前把张林尸体拉回放在楼下,恶警杀了人之后还造谣诬蔑。目前她的家人仍不敢讲出实情。
蒋兆寿电话:0535---8216369
二、非法判刑
从2002年下半年招远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约10人,最多的被判8年。他们是:
赵玉红;李双;杨进兰;孙桂芬;王彦庆;杨军锋;孙国;彭乐宽;王学勇;孙杰英。
三、非法劳教
从99年7月20日后,招远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已达百人。
四、其他
全市被逼流离失所的超过50人;被非法罚款、抄家、敲诈财物无法统计,修炼的多数被罚款,少则几百,多则几千,上万元。另外被开除公职的,被逼下岗的,被强行劫持进洗脑班的更多。
请“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严厉追查杀害招远4位大法弟子的凶手,将它们绳之以法,追查招远所有迫害大法弟子的不法政府官员和公安恶警,使它们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