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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近四年遭受迫害的经历起诉江犯


【明慧网2003年3月15日】我是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五日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几年的修炼,使我的世界观发生了本质上的转变,处处按着宇宙大法真、善、忍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心性,心灵得到净化。通过学法炼功我多年的心脏病一去不复返了,周身水湿不见了,顽固性头痛不再折磨我了,腰椎、颈椎也不痛了,戴了三十六年的近视镜摘掉了,身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坚信法轮大法是正法,我要坚定地走到底。

就在全国上亿人喜得大法,身心受益得以康复之时,以江犯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利用喉舌媒体文革式地对法轮功创始人进行诬蔑、造谣和人身攻击,然后以逐步升级的手段对法轮功进行肆无忌惮的迫害,大有天塌之势,对广大的修炼者非法拘留、劳教、强化洗脑、判重刑、打死、打伤、打残,致使多少人目前被逼流离失所,至今四年之久从未停止过。现将这几年我被迫害的经过叙述如下:

1999年10月12日我去北京上访,还没来得及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就被北京当地的警察抓到朝阳区某派出所强行做笔录后将我关到国家信访办招待所一间套房里。当时屋里关了20左右个大法弟子(其它房间还有),由专人看管。这些人都是从沈阳各区政法委、公安局、信访办抽调去的。10月18日我被当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的人接回后送到沈阳市行政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关押期间,监管干警不许我们背法、炼功,强迫我们看报纸上诽谤大法的文章,都被我们拒绝了。在这期间拘留所多次搜我们身。连内衣内裤都翻,把我们的东西翻得乱七八糟,让我们光着脚在水泥地上背靠着墙站着,使我们从精神到肉体上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不仅如此,还管我们要双倍的路费,从北京回沈阳我们母女三人已交500元钱,街道办事处回来又管单位要800元钱,也由我们承担,在经济上迫害我。

1999年11月1日我们从拘留所获释的当天,街道办事处姓卢的女干事、街道主管政法的孙兴宇(现已换人)和当时户籍干警又将我接回派出所,强迫我表态。我不写,他们就向上汇报,强行拘留近10个小时,后因证据不足才将我放回。

同年11月30日大东区公安局说想听听我们的法会,我们信以为真,就临时召集一些人,我们谁也不知道这是个骗局,结果公安局说我们非法集会,把我们带到沈河区滨河派出所。市局一处邢处长带着一帮警察伙同沈河区政保科赵洪涛和沈河区滨河派出所的几个警察强行将我们送到沈阳市收容所拘留半个多月,又把我送到所谓的女子自强学校。每天从早晨6点多钟到晚上12点钟不停地干活,每天吃发霉的玉米面大饼子,咸菜和看不着菜的汤,每月伙食费600多元钱,我在这里关押长达100多天,没有自由,吃饭、干活、睡觉、上厕所都被人看管,不允许说话,还罚我们蹲着,给我精神和肉体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摧残,经济上造成极大损失。

2000年10月我们母女三人去北京证实大法,刚到北京我就被闻讯赶来的单位领导强行带回沈阳,从此与两个女儿失去联系。单位把我交给当地派出所强行给我做笔录,又由小津桥派出所强行送到沈阳市龙山教养院。我们坚持学法、炼功和讲真相,要求还师父清白,无罪释放无故被关押的大法弟子,结果恶警非法判我三年劳教,由当地派出所送往马三家教养院。

在马三家教养院期间,恶警专门派一个刑事犯管我们,每天强行给我们洗脑,灌输邪恶谎言,半夜才让睡觉,强行让我们背监规,整天让我们看污蔑法轮功的反面材料,看天安门自焚事件和其它的造假新闻报导。每天干大量的出口活,根本不是所谓的半天学习半天劳动,忙的时候还要干到半夜。每天吃的是混合面的大饼子和从来没煮熟过的夹生大米饭,菜汤和炖菜都是没有多少油,一个星期偶尔改善一顿。如果上级来检查就把墙上写的菜谱内容更改一下,全是假的,是给上边看的。电视台到马三家录像,就临时找几个人打打球。来人参观就让我们把活收起来放在床底下,床头卡、胸卡都不让戴,坐整齐唱歌,让参观的人感觉我们这里生活是很好,全是欺骗。记者团来采访,把坚强不屈的大法弟子的和年龄大的、腿脚不好使的都集中在一起用车拉到别的大队,不让外人看见,选一些他们认为背叛的,能为他们说话的集中在一起让记者采访。还有一部分剩下的,他们不放心的统一关在一个屋子里,七八月份不许开天窗、开门,天气闷热透不过气来,大家非常气愤,这是对我们的摧残,记者看见的全不是事实,是假的。在这法西斯集中营,我精神上受到了极大伤害。最恶毒的是在离开教养院开解教大会时,恶警强迫举手发誓“决裂”。我没有举手,更没有发誓,因为我知道转化是可耻的,是犯罪。

我在马三家被非法关押期间,公安局到我们家非法抄家七、八次,对我丈夫、我丈夫单位进行骚扰、威胁、恐吓,给我丈夫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高血压达到了220/160。公安局还悬赏三万元钱捉拿我的两个女儿,逼得两个女儿过着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的生活。大东公安分局、小津桥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百兴社区还经常到我们家朝我丈夫要孩子,24小时在我家附近蹲坑,我丈夫被江犯一伙逼得妻离子散,过着孤独无助、极度恐慌的生活。

2002年4月15日,派出所几个警察来我们家强行抓人,为了坚持信仰自由,坚定修炼到底,不配合邪恶对我们的一次次不合理的关押,从此开始了我流离失所的生活,一直到现在有家不能回。

以上是我从1999年7.20至今被江氏集团迫害四年的经过。我向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控告江、罗及其操纵下的直接迫害法轮功的各级610系统,包括公安局、劳教所、拘留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参与迫害的部门,将在精神上、肉体上、经济上对我迫害的人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清国际组织明查。

成文:2003年03月14日  发稿:2003年03月15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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