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2月4日】山东莱芜市钢城区莱钢总厂职工王俊生,从99年720以后,多次进京上访,被钢城区610、公安迫害流离失所。后恶警又非法发出“通缉令”,对举报者重金悬赏。2002年4月,王俊生被莱芜市官寺派出所非法抓捕,关押在莱芜市看守所,与重刑犯在一起,多次绝食抗议关押,被恶警和刑事犯毒打。(家中70岁的老父亲去探望,看守所不让见。)2002年7月,610伙同法院非法组织“材料”,要给王俊生非法判刑。10月2日开庭那一天,法院指派律师给王俊生,王俊生告诉他们,你们请的律师,如果不站在大法这边,我不用。我只不过为法轮大法做了一点事,揭露邪恶的迫害,我没有罪,你们不能判我的刑!……在王俊生义正辞严的辩护下,法院只得休庭。现王俊生仍然被关押在莱芜市看守所。
2002年12月,王俊生的妻子听说公安要给丈夫判刑,在迫害下,妻子带着三岁的女儿不得不提出离婚,钢城区610和法院到看守所逼王俊生签字,被王俊生拒绝了。法院在只有单方签字的情况下,非法办理离婚手续,法院执法犯法,有法不依,侵犯人权。请全世界善良的人们关注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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