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2月4日】在大陆独裁者江泽民2002年10月访问美国期间,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亲属以群体灭绝罪将其告上美国联邦地区法庭。2003年1月13日中午,就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亲属以群体灭绝罪控告江泽民一案,法庭与控方律师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庭上会谈研讨下一步日程,会谈顺利进行并结束。控方律师提出需要60天时间准备材料并得到法官批准,法官与控方律师的下一次会议日期定为3月13日。
这个案件是一个团体诉讼案,被告是中国现任主席江泽民及610办公室,原告是所有因信仰真善忍在江XX及610办公室的手中受过非人折磨的人,以及因修炼法轮功被列入黑名单的人。
为配合控江案的顺利进行,倡议广大受迫害的同修写出自己受迫害的经历,也希望大陆民众帮助收集有关事实,提供证据,早日把江XX及610办公室推上审判台。
注:已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的可由他人代写。
部分大陆大法弟子
2003年2月1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业 地址 受迫害经历(强迫进洗脑班、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罚款、抄家、流离失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