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5/45228p.html |
黑龙江党校副教授唐丽娟和儿子王哲浩被迫害的经历 |
【明慧网2003年2月25日】母亲:唐丽娟,女,52岁,大学学历,党校哲学副教授。 1999年720去北京上访,到天津被公安局强行劫持回来后,单位停止她的工作,并用“帮教”对她进行洗脑。 1999年10月单位放秋假回大连家里,10月13日晚上9点多钟和儿子一起看电视节目时,被大连“五一”派出所强行带走,在派出所被非法扣留两天,后又硬说是“扰乱社会秩序”和儿子一起被拘留在姚家看守所十五天,后被黑龙江绥化市单位和公安人员接回黑龙江。从黑龙江到大连去接人期间的所有费用都由唐丽娟一人负担,强行从工资中扣,被勒索高额罚款5300多元,后又因不写“保证”停发工资长达两年多,单位高额罚款和扣发工资共计3万多元,至今仍未补发。没有生活来源,只好靠亲属朋友接济度日。在大连的家非法被抄,被迫流离失所,身份证被单位长期扣留,出入非常不方便。 2000年9月去本溪教养院看儿子(儿子因坚修大法被非法劳教三年),被辽宁本溪教养院拒之门外,不让见。 儿子:王哲浩,男,26岁,大专学历,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原大连化工设计院职工,从事电脑绘图设计工作。 出来后王哲浩又被直接送到大连戒毒所强行洗脑,两个多后直接送到大连教养院劳教一年。2001年4月又因为上网被非法劳教三年。当时他结婚刚近两个月,最初被关押在大连周水子劳动教养院,后接连密转到辽宁关山教养院和辽宁本溪教养院。在几个教养院关押期间都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经常蹲小号。在关押期间家人还被勒索“押金”、“罚款”等达13000多元,有收据为证。王哲浩至今仍在本溪教养院遭受非人待遇。望世界人权组织给予关注,早日把江XX及“610”一伙送上审判台。 附:王哲浩被非法关押的时间及罚款金额: |
成文:2003年02月24日 发稿:2003年02月25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3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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