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4/45162p.html |
公安局政保干警自述心路转变的历程 |
【明慧网2003年2月24日】一九九九年前,我在某市公安局政保大队从事政保工作。九九年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我作为政保干警首先参与此项工作。当时我对法轮功只是粗浅的认识,对法轮功修炼者只是了解他们的一些情况,我只是从事这项工作,搞不清事情的真相,便麻木、机械似地按照“上级”的有关“精神”去做。 99年11月份的一天晚上,大约11点钟左右,我突然接到局长的电话,要我连晚与印刷厂联系印刷700份关于法轮功的“通告”,交待了规格的大小(按法院的规格大小),我听完电话,立即找印刷的厂长,将有关事项转告厂长,厂长听完电话后,连晚组织工人印刷。第二天早上7点,我按时到印刷厂,将印好的通告打电话通知有关单位来领取张贴。原要求全市22个乡镇、5个厂矿都要张贴,我当时因怕麻烦,只通知了我市最大2个厂矿,其它的我就未通知。同年我办理了一起法轮功的案子,我将一个叫李清山(化名)的修炼者治安拘留15天。在她被非法拘留期间,我到她家看见她的小孩无人管,事无人做,我就提前4天将她放回。在此期间,李清山的弟弟是大学教师,也是一位法轮功修炼者,因放假回家之际,被我同事伙同当地管辖的公安局将他绑架。在吃饭时,我与他交谈了半个多小时,发现他们姐弟俩在各方面的素质都非常高,为人处事好,心地挺善良的。通过与他们姐弟俩接触,我对他们关于法轮功的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我在处理日常的工作当中,将派出所及有关单位收缴上来的《转法轮》等大法书籍及“法轮大法是正法”等横幅保管好统一交给上级。通过对上述几件事情的处理之后,我家接二连三地发生了几件事: 1.我母亲的脚被电视机打伤,经过一年多的治疗后才好转,吃了不少苦。 在看守所里,左思右想,我这一辈子没有做什么坏事,30多岁的我从来不贪别人的东西,到底是为了哪一桩,百思不得其解。正在这时,大法弟子张鹏英(化名)被恶人举报抓进了看守所,与我同在一屋。在我与张鹏英相聚40多天里,发现大法弟子的为人处事都是非常好,而且心地善良,品质高尚。他们给我讲真相。原本我以为天安门自焚是真的,经过她讲真相,我本人回忆,我明白了,清醒了,她说的是真的。这时我才清楚地知道了江氏流氓集团葫芦里卖的是啥药;我才清楚知道明白善恶有报是天理。 同胞们!我把真实的故事告诉大家,目的是告诉大家不要被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的歪理邪说所蒙蔽。修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请有良心、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说一句公道话吧! |
成文:2003年02月24日 发稿:2003年02月24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3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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