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4/45137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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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机场非法拘禁记实(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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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2月24日】我搭乘华航617班机到香港参加心得交流会,持香港政府核发的入境许可签证,通关时在不告知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被扣押,当时在众多旅客的面前,我把「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展开时,立即有六位机场航警冲过来以暴力的方式抢夺我的横幅,并强行将我拖往他们的拘留室,在这过程中横幅已被抢去,我从心中大喊出「法轮大法好」,引起入境旅客注意到机场人员对法轮功学员使用暴力的行为,我的右手当时即被抓伤,随后将我独自关押在拘留室的走道长达一个多小时,经过要求才允许我和外面同被扣押的学员见面。 没有给我们任何合理理由非法将我们长时间监禁在此,也见不到负责人出面说明,把我们当作人犯对待,没有提供食物和休息的地方,年纪大的学员向他们要求上厕所,这种人的基本需求也必须层层上报才批准,必须由两个入境处雇用的工读生在厕所内监视的情况下如厕,完全没有基本人权,我向他们的长官反应,得到的回应是凶恶的说「要上就上,不上就出去」,其中大都是这些看似单纯的年轻人出手干坏事,这些十几岁的孩子被利用做为迫害我们的工具,有的干坏事时的面目表情真是穷凶恶极,与他们实际年龄所应保有的纯真完全不符,好象没有人性一般,学员们理解到他们是被蒙蔽的一群人,因此对他们讲清真相,少数的能善意的理解。 由于密闭拘留室内的空气愈来愈恶劣了,我们一再反应可否开一扇门通风,回应是不行,有个入境处航警名叫陆嘉荣,甚至粗暴的将两位女学员一把摔倒在地还洋洋得意,完全不尊重女性,经我们极力向他们长官反应,才得到改善,在二十二日早上十点,大批航警和雇用的打手来到这拘留室,强迫安排我们搭机离境,如不顺从就动用四、五个打手把学员强行抬走。这前后长达近十五个小时的非法拘留让我们完全看到香港在沉沦,在恶法二十三条尚未立法前就能以不可告人的手法戕害人权,倘若一旦立法完成,政府更能高举“维护法律”的大旗明目张胆大肆践踏人权。 香港这个曾经是以自由民主为荣的东方明珠,也将因为政府罔顾民意的作法而黯淡失色,对学员使用暴力的人,不论是航警或是雇用的打手工读生,我们已将他们的行为详实记录,必要时提出法律上的刑责追究,并要求香港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包括一切经济和身体、精神损失负全部损害赔偿责任,在这个历史关键的时刻,希望有更多的人民及时觉醒,立即制止中国继续迫害国内法轮功学员及将这双血手经由23条沾染香港,立即停止这场邪恶的丑剧。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2/26/32617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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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2003年02月23日 发稿:2003年02月24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39: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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