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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评论:23条图穷匕见


文/古德明

【明慧网2003年2月24日】董建华政府「广泛咨询市民对二十三条意见」期间,坚拒发表条文供市民参阅,原因终于揭晓了。

到了立法阶段才公布的条文,原来包括秘密审讯、没有检控期限的煽动叛乱罪等等。《聊斋志异》里化为美女的画皮,也是最后才向书生露出「齿巉巉如锯」的本相。

我说过「董建华政府一切从私」,现在他们连审讯都可以私下举行,这不能说是幸而言中。

秘密审讯会有什么结果,读读《资治通鉴》就知道。武则天长寿元年,酷吏来俊臣罗织罪名,告大臣狄仁杰叛乱,闭门审讯。狄仁杰明知分辩只会招来拷打,惟有认罪:「甘从诛戮,反是实!」判官王德寿想升级,劝他株连同僚杨执柔,狄仁杰叹息说:「皇天后土,遣狄仁杰为如此事!」一头撞向石柱,血流满面,杨执柔才得免祸。这是典型的秘密审讯故事。审讯公开,王德寿哪里敢说「欲求少阶级,烦尚书引杨执柔」这样的话。

狄仁杰生于武则天时代,还算幸运。他悄悄把遭遇写下来,藏在棉衣里托人交给儿子,案情于是稍稍流传。武则天知道了,召见狄仁杰,雪了冤狱。将来,香港人遭秘密审讯,大概也只能效法狄仁杰;不过,今天执政的董建华一定会把诉冤者拘捕。理由是泄漏机密煽动叛乱。

满清康熙年间,朝廷颁令禁止风闻言事,言事者日减。大臣姚缔虞上书请求废除这条堵塞言论的条例,康熙皇帝很不高兴,说:「朕亲政以来,诸臣何尝以言获罪?」姚缔虞答道:「上即不谴言官,但有此处分条例,诸臣方局蹐畏罪,谁复肯发奸指佞者?」康熙认为有理,脸色转和,取消了风闻言事的禁令(《郎潜纪闻二笔》卷五)。

现在,董建华政府誓不修改以言入罪的二十三条,眼点和康熙明显不同。无人揭发奸诡,绝对不是他们忧虑的事。

他们忧虑的,是法律不可以由刘淑仪、梁爱诗之流任意执行,政治不可以由曾钰成、程介南之流上下其手,经济不可以由董家代表的富商操纵。舆论界局蹐畏罪的香港,才是董建华理想中的新香港。

而董建华则是江泽民亲手挑选的理想地方官,也是朱镕基说的「好人」。

(苹果日报,2003年2月23日)

成文:2003年02月23日  发稿:2003年02月24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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