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2月17日】美国芝加哥联邦地区法院:
中国大陆吉林市大法弟子控告江泽民犯罪集团,将我们遭受的迫害经历如实写出如下,作为审判江泽民犯罪集团的部分证据。
本人郭云庆,男,1957年1月22日出生,高中文化,工人,吉林省冶金建设总公司在职职工,1998年修炼法轮大法至今。1999年7月22日我和妻子杜洪芳(现已被第二次非法劳教)进京和平上访,沿途经历各种非法盘查。
1999年10月份第二次进京上访,10月10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三间房派出所和吉林市公安局在北京市非法绑架,送往吉林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一夜,并遭强行非法搜身,第二天送回吉林市,同车送回的还有其他和平上访的同修30多人。一到吉林站就被早已等候的上百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强行给每个人戴上手铐并强行录像,当时我悟到我是堂堂正正修炼大法的修炼者,我上访没有错更没有罪,就双手合十,正义凛然的对着录像机的镜头。我这一正义的举动,令所有在场的邪恶之徒胆寒,两个恶警拼命的想把我合十的双手强行拉下来,我拒不配合,使恶警们的这一举动未能得逞,只好做罢。当时吉林市电视台和江城日报社配合邪恶的公安部门对我们合法的上访进行造谣诬陷,并在当地电视台播放和报纸上刊载。接着我被吉林市昌邑区延江派出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借口非法拘留15天放回。我即刻再次进京和平上访,因北京市严密封锁各进京路口,并不准上访的人进京,只好返回吉林市,刚一进家门就被一直在我家蹲坑的恶警再次绑架,非法刑拘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一个月后,就是1999年12月中旬被吉林市公安局以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逮捕,关押在吉林市第一看守所,四个多月后于2000年3月份无罪释放。
2000年9月26日我第四次进京和平请愿,10月1日上午8时许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打出5米多长的“法轮大法好” 的横幅,当时就冲上来几十名恶警把我团团围住,疯狂毒打。他们当时已人性全无,不但十几人对我拳打脚踢,还有人从袖口中抽出长条形铁器照着我的头部猛击数十下。当时我满头、满身都是鲜血,浑身衣裤都被鲜血染红,当场昏死了过去,后在昏迷中被几名恶警抬到了北京前门派出所。当晚为了逃脱责任,前门派出所的几名恶警趁天黑无人看见之时,把一直处于昏迷状况中的我扔到无人看见的地方后逃之夭夭。
2000年10月28日因向世人讲真相时被吉林市昌邑区文庙派出所非法绑架,昌邑区公安分局的邪恶之首政保科科长都兴泽下令对我当场严刑逼供,把我左手用手扣扣在暖气管子上,几个恶警拽着我的两个脚脖子使劲的来回悠,长达20多分钟,我当时疼的失去了知觉。现在我的左手中指伸缩都非常困难,恶警们还用芥末面抹在我的眼睛和鼻子上,用过各种酷刑之后半夜时分把我强行送入拘留所,14天后被非法转为刑拘,关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接着被以“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判劳教一年,关押在吉林市劳教所,在此期间被强制洗脑,并受到了各种各样的体罚等等,因继续坚持修炼,于2000年3月27日被转所到了辽源市劳教所强行洗脑,受尽了各种折磨后仍坚持修炼大法,在2001年10月26日堂堂正正走出了劳教所的大门。
回到家后因坚持修炼,吉林市昌邑区哈达湾派出所恶警张寿滨等人在多次抓捕我未果的情况下,又几次到我妻哥和妻妹家非法骚扰,接着又对我12岁的儿子进行跟踪、骚扰等,致使我的儿子有学不能上,有家不能归,现我的儿子已失学,在外流离失所。从1999年7月22日至今。我们夫妻二人被昌邑区政法委和哈达湾派出所共勒索现金5000余元。
我的妻子杜洪芳,1962年出生,高中文化,吉林市冶金建设公司服务公司工人,1999年4月25日修炼至今。1999年7月22日第一次进京上访,沿途受尽各种非法盘查,1999年10月10日二次进京上访被非法绑架拘留15天,放回后即刻再次进京,因北京各道口封锁严密,不许上访人员进京,只好返回吉林市,刚进家门就被一直蹲坑的恶警再次绑架到吉林市洗脑班。2000年1月又被非法刑拘数十日后放回,2000年2月份因再次进京和平上访,在抚顺车站被绑架,送回吉林市被非法刑拘,2000年3月被非法判劳教一年,送到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被强行洗脑,受尽了各种体罚和酷刑,因坚持修炼被加期10个月后堂堂正正走出劳教所,2002年5月份又被吉林省公安局昌邑区分局绑架,在昌邑区公安局期间遭受毒打和各种酷刑,接着又被非法判劳教二年,非法关押在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至今。
鉴于以上我们被江泽民犯罪集团残酷迫害的事实,恳请美国地区联邦法院根据我提供的真实证据,认真查实,并最终将江泽民犯罪集团送上审判台进行严惩。
详细地址:中国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延江街冶金建设公司20号楼二单元一楼中门
工作单位:吉林省冶金建设公司
邮政编码:132000
中国大陆吉林市大法弟子 郭云庆
200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