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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犯法?──营救同修Charles Li有感


文/李真(美国)

【明慧网2003年2月13日】它在杀人放火,我喊了一声揭露它,它就说我犯法。

邪恶编造了一条所谓的“法律”,说它杀人放火不犯法、众人谁喊谁犯法。

我根本就不承认它。不但我不承认它,整个世界都不应该承认它,整个宇宙都不承认它。

它残害无辜,陷害忠良,欲盖弥彰,知法犯法,它犯了天法,犯了宇宙的法,也犯了人间的法;我揭露邪恶,理直气壮,不犯法,救度众生,堂堂正正,维护法。

喊,使劲的喊!用最大的音量,最有效的方法。
喊,直喊得众生惊醒,每一个生命都看见邪恶在杀人放火,在犯法。
喊,直喊得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去审判杀人放火的凶犯,绳之以法。

这就是大法弟子在世间正法。懦弱不是忍,面对强暴和众人的误解还坚定地用和平的声音告诉人们真相,无畏地坚持正义与真理的,才是大忍。只有更多的人都懂得了敬重修炼人的大忍之举,邪恶才会在世间失去生存的空间,人类的前途才会充满光明,所以这是福益社会的大善之举。

成文:2003年02月12日  发稿:2003年02月13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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