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3/44487p.html |
谁犯法?──营救同修Charles Li有感 |
【明慧网2003年2月13日】它在杀人放火,我喊了一声揭露它,它就说我犯法。 邪恶编造了一条所谓的“法律”,说它杀人放火不犯法、众人谁喊谁犯法。 我根本就不承认它。不但我不承认它,整个世界都不应该承认它,整个宇宙都不承认它。 它残害无辜,陷害忠良,欲盖弥彰,知法犯法,它犯了天法,犯了宇宙的法,也犯了人间的法;我揭露邪恶,理直气壮,不犯法,救度众生,堂堂正正,维护法。 喊,使劲的喊!用最大的音量,最有效的方法。 这就是大法弟子在世间正法。懦弱不是忍,面对强暴和众人的误解还坚定地用和平的声音告诉人们真相,无畏地坚持正义与真理的,才是大忍。只有更多的人都懂得了敬重修炼人的大忍之举,邪恶才会在世间失去生存的空间,人类的前途才会充满光明,所以这是福益社会的大善之举。 |
成文:2003年02月12日 发稿:2003年02月13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3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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