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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国际法庭审判江泽民残害无辜百姓的罪行


【明慧网2003年2月12日】中国大陆法轮功大法弟子向国际法庭起诉中国独裁者江泽民在迫害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几年中所犯下的罪行。

一九九二年五月,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开始在中国传播法轮大法。法轮大法教人修炼真、善、忍,使亿万人民人心向善,身心健康。思想境界升华,凡真修者均按大法对修炼人的要求去做,都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高境界的好人。我们这些修炼人都是早上到公园炼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法轮功,然后回家吃饭、上班,个个精力充沛,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而且在家庭里,也能做到家庭和睦与人友善。大法使修炼者均都达到身心健康,无病一身轻;在社会上奉公守法,对国家的安定团结、精神文明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这么好的功法很快传遍全国各地,人们都向往着美好,在中国就有上亿人在学、炼法轮功。

然而当权小人江XX之流不顾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竟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开始迫害法轮功,并冠之以莫须有的罪名,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史无前例的大迫害,江大打出手,凡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不放弃者均遭到打压、抓捕。

这三年来众多修炼法轮功受益者为伸张正义,多次进京上访。上访的人中有老人、小孩、孕妇、哺乳期妇女、社会各阶层的男女老少,大量的无辜修炼群众在天安门广场和公安局遭到江XX教唆的邪恶警察的电棍、胶皮电棍、皮鞭的毒打。在天安门广场,人们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一幕幕惨烈的景象:邪恶之徒把上访者不论老、小、男、女按倒在地,再踏上脚,踩着头,一顿暴打之后,再抓着头发拖上开过来的警车。对抱小孩的妇女,邪恶的警察甚至不管孩子死活,抢去孩子扔在一边,毒打其母。被抓的学员被恶警抓着头发拖上警车后,带到公安局各看守所,再轮番暴打、上刑。它们甚至把警犬放出来咬大法修炼者,恶警用心之狠毒,令人发指。被抓学员被当地公安局带回后又遭警棍、木棍暴打,还把学员戴上手铐吊到高处铁管上,脚不落地,一吊就是一天一夜,甚至几天几夜,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也不让大、小便。然后关押、劳教、判刑,弄得家破人亡。邪恶江XX之流和它教唆的邪恶警察根本不顾国家还有法律,它们执法犯法、肆意地虐杀法轮大法学员,它们还厚颜无耻地声称:“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据中共内部消息,在中国被江氏之流虐杀的法轮大法学员有一千六百多人。被打死、关押、劳教判刑的就有数十万人。这只是说出我所经历、所见所闻的一点点而已。受害者的众多悲惨经历,不胜枚举。大陆独裁者为了它个人利益暴虐的杀害人民,简直是天理难容啊!

中国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上访自由、信仰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这些修炼法轮大法的学员就是遵照国家法律上访的,没有扰乱社会,是合法的行为。江氏集团如此灭绝人性地迫害,视国家法律而不顾。中国法律明文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像江氏之流在国内暴虐的打杀法轮功学员,根据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它也是在犯罪。但是,因为它手中拥有权力,所以中国的法律没有能力对它进行制裁。但是,即使是当权者,也要为它所犯的罪行付出代价,承担法律责任。正如前南斯拉夫的统治者米勒舍维奇,前罗马尼亚独裁者奇奥塞斯库一样,最终接受国际法庭的审判。江氏之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的暴力行径在世界历史上都是绝无仅有的,对于这样邪恶的当权小人,我们希望国际法庭的官员们,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和渠道对我们所掌握的江及其所辖的610办公室的犯罪证据,进行核实,并及时提起公诉。决不能允许它继续在中国肆无忌惮地残害无辜百姓了。如果二战期间,希特勒残杀犹太人的罪行被有效的曝光,并被国际法庭及时审理,数百万犹太人的生命可能就会被挽救。

决不能让大屠杀的悲剧再度重演,决不能让凶手逍遥法外了。我们强烈要求国际社会帮助中国人民惩治凶手,保护人权和正义,还中国法轮功学员自由和公道。

强烈声讨江氏之流从一九九九年七.二O以来在中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所犯下的血腥罪行。并希望世界各国家政府给予中国法轮功学员以支持和声援。
        

中国大陆法轮大法学员
2003年1月13日

成文:2003年01月13日  发稿:2003年02月12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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