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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自焚”,怎么不一样? |
【明慧网2003年12月9日】一提到天安门自焚,许多朋友会很自然地想到2001年发生的所谓“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当时,这件事被媒体强力炒作,特别是现场录像在电视中反复播放,留给人们很深的印象。当然,随着对这件事的深入分析,人们发现这一事件实质上是江泽民为嫁祸法轮功而上演的一个丑剧。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人对于这一栽赃事件的诸多细节已经淡忘了。在前一段时间浏览国内新闻网站时,笔者注意到在最近的几个月内,在天安门广场上接连发生了几起自焚事件,但从媒体及相关部门对这几起事件的处理来看,同对2001年的自焚事件的处理方式却迥然不同。笔者选了几个角度对这两类自焚事件进行了对比,通过对比,我们想再来看一看江泽民在用自焚案栽赃法轮功的过程中造假的证据。 近来发生的自焚事件有:2003年9月15日,在天安门金水桥前,安徽青阳县农民朱正亮往身上泼汽油后自焚。原因是被强行拆迁后迟迟未得到公正处理。2003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纪念碑东南角,湖北荆州市公安县的上访人员杨培权用汽油点燃了自己。杨是一位下岗职工,49岁。当然,还有几起自焚事件国内的相关部门未予以证实,我们在这里不再列举, 也许,上面所提到的自焚事件国内的许多朋友了解得不多,这是媒体低调处理的结果。媒体的这种反差也让人想起了它在所谓“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中的极度造势。我们姑且称近期发生的几起事件为“真实的自焚事件”,那么我们比较一下这几例真实的自焚事件与央视2001年宣称的“法轮功痴迷者”的自焚有什么迥然不同的地方。 (一)“这次有没有录像啊?!” 在今年国庆日发生的杨培权自焚事件后,电视不予报道,其它媒体也大都低调处理,但有的新闻网站做了转载,而且在某些网站的论坛上还可针对此事发表评论。在网友们的评论中,我看到这样一句话:“这次有没有录像啊?!” 杨培权自焚有没有录像呢?没有。朱正亮自焚有没有录像呢?没有。为强行拆迁而自焚致死的南京市民翁彪自焚时有没有录像呢?没有。而且所有关于自焚的报道中,除了那几个自称去天安门广场“自焚升天”的人有这样的幸遇之外,其他的人统统没有。 大家可能还记得,在电视对所谓的“法轮功自焚事件”进行报导时,有远景俯视整个自焚现场的镜头,有近景的大特写的镜头;有警察手持灭火器扑灭火焰的镜头,有刘春玲在火焰中挣扎倒地的镜头,有王进东喊口号后灭火毯盖在身上的镜头……,可以说,所有的关键环节都有录像。直到今天,许多人都对那次“法轮功”自焚事件印象深刻,甚至仍然心有余悸,“现场”的录像所起到的作用“功不可没”。然而正是这几乎接近完美的录像让人产生了疑问:如果说这几人自焚是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的话,那么能够拍摄到自焚场面的可能性就太小了,而从不同角度、不同地点,对整个自焚过程的关键环节都能进行记录,实在是不可能的,然而这实在不可能的事情却活生生展现在观众的面前。而今天,在接二连三发生自焚事件的时候,在公安部门加强了这方面防范的时候,却再也没有类似精彩的录像展现给观众了,不但没有录像了,连一个镜头、一张照片都没有了,所以这让江泽民回答起来实在尴尬。当公安部门声称“法轮功”自焚的录像来自CNN记者之手,被CNN马上澄清事实,予以否认之后,公安部门便不再打其它新闻媒体的主意了,索性对类似的质问装聋作哑,充耳不闻。至于说在光秃秃的天安门广场上那么多的灭火器材来自何处,公安部门从未做出正面的回答。 (二)自焚干什么?! 近期发生的几起真实的自焚事件,动机都非常简单明确:即用生命来请愿、抗争。当然我决不赞同这种抗争方式,但从常理来推断,人到了这个份儿上了,命都可以不要了,这后面一定有重大的冤情在,否则经过了这么多次运动的人们早就明白了:哪有地方说理去?!好死还不如赖活着呢。可这几位却把命豁出来了,这说明可能连赖活着都活不下去了。出于这种抗争的动机去天安门自焚,倒也不奇怪,可反观一下那几位电视上的“痴迷者”的自焚动机,倒让人实在理解不了了——央视说那是为了“升天”。 我也是一个法轮功的修炼者,李洪志老师出版的所有著作我都读过,关于不准杀生和自杀的问题,在法轮功的一系列著作中强调得非常重,关于杀生,在《转法轮》的第七讲专门列出了“杀生问题”进行阐述,书中说到“……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转法轮》,229页);关于自杀的问题,在《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第86页明确说到:“……自杀是有罪的” 。 可这几位却在春节的前一天,在央视的镜头前去天安门自焚“升天”,这实在让人不解。因为:第一,这违反了法轮功的基本要求(炼功人不能杀生、自杀);第二,这严重败坏了法轮功的形象,因为这天是中国人最为喜庆的日子,在这一天自杀,会引发不了解真相的人对法轮功的仇恨;第三,去天安门广场自焚,成功率实在太小,如果他们真的相信自焚能升天的话,那么他们也一定不会去天安门。为什么偏偏要去天安门呢?!找个僻静的地方或在自己家里自焚,成功率一定会大得多。看来这几位一是不按法轮功的要求做,二是不想维护法轮功的形象,三是更不想自焚成功。那么这样的自焚事件发生后,媒体来大肆报道,则其中的险恶用心不言而喻了。当对法轮功的迫害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时,是真正的法轮功修炼者还是江泽民更想出现这类破坏法轮功声誉的事件呢? 法轮功从92年传出到99年,没有过一例因为炼功而自杀或杀人的事情,但从99年7月20日以后,在电视编排的角色中,从自杀,到杀人;从杀一个,到杀一批,由无到有,再到比比皆是。这又让我想起了在六、七十年代那些“样板戏”中扮演“反面人物”的演员,怎样才算这个演员演得好呢?既让人感到真实,又让人感到这个角色可恶,最好是能引发人们对这个人物原型的仇恨才算演得好。至于说这个角色的原型真正是什么样的,那不必管。看来在我们大陆演练了几十年的样板戏今天用到“法轮功”身上,轻车熟路了。 这种一脉相承下来的法宝在“痴迷者”自焚事件中可谓发挥的淋漓尽致,我们不妨接着看:自焚事件发生两小时以后,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就对外发布了这一消息。通常,像这等大事要经过层层审批,特别是涉及到像“法轮功”这样在国际上影响很大的事情,向外报道时是非常谨慎的,但这次却出奇地快。 而王进东在满身冒烟时,仍能稳稳地坐在那里,底气十足地喊道:“法轮大法是人人必经之法”。作为一个法轮功修炼者,我觉得这句口号太奇怪了,从99年7月20日到现在,数以万计的法轮功修炼者走上了天安门广场进行和平抗议,比如在2000年10月1日的一天时间,在天安门广场上就至少有1千名法轮功的修炼者被逮捕。“停止迫害法轮功!”或“还法轮功的清白!”成了走上天安门广场的抗议者最通常的声音。如果王进东是一个修炼者,对“法轮功”如此“痴迷”,一定不会对这场无理的迫害无动于衷。然而王进东的口号只会引来人们对“法轮功”的反感,却丝毫没有呼吁停止迫害的意思,为什么喊这样一个不伦不类的口号呢?通过仔细分析后,我明白了,因为媒体把自焚的主题定为“自焚升天”,所以所喊的口号就得与这个主题配合。而“自焚升天”这个主题也确实具有极大的煽动性,如果把自焚的主题定为简单的抗争,这就不足以反映“法轮功”的荒唐,同时电视观众也会进一步探究对“法轮功”镇压的合理性。这也是江泽民最为恐惧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自焚者每一个举动都不是随意的。于是,自焚结束后,一部分自焚者“幡然醒悟”,马上加入到对“法轮功”的深揭猛批之中,但仍然有不醒悟的“痴迷者”,但不论是“醒悟者”还是“继续痴迷者”,当面对电视观众谈话时,自焚的动机总是围绕着“自焚升天”的主题进行展开。 (三)媒体的反应 下面我们再来比较一下媒体对这两类自焚事件的反应:与对“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进行轰轰烈烈地报道相比,媒体在近来的几起自焚事件之后却表现的非常平静,平静的让人根本想不到在天安门广场还曾经发生过什么不平静的事情。在各种媒体中,电视是对人们影响最大的,但在电视新闻中,对近期的几起天安门自焚事件根本不提。虽然几家新闻网站给予了报道,并且有的网站还辟了块地方让大家来评论,但是网管们却“兢兢业业”地工作,对“不合格”的言论予以删除,从网友们的抱怨来看,我们不知道那些帖子被发表的多一些还是删除的多一些,所以大家对这种行为由愤怒到没了脾气。在某新闻网站针对杨培权自焚开辟的论坛留言中,我见过很多这样的帖子,比如:“为什么不发表我的帖子?五六个了,都给我删了吗?白忙活了!!!”,或“反正说了也会被删,我宣布:今日无话可说”。我不相信说过这样的话的朋友以后还有兴趣参加类似的讨论。 而在所谓的“痴迷者”天安门广场自焚后,媒体极尽其能,高深度,高强度,大范围地进行了报道,所以一时间全国上下无人不知,而且中央电视台专为此事件制作的“焦点访谈”节目被强行要求在各地方电视台上转播,各地方报纸也纷纷转载有关此事的报道,所以这一“新闻”轰轰烈烈地闹了好长时间。反观对近来的几起自焚事件的报道,反差实在太大,这中间的缘由相信读者能略知一二了。从迫害“法轮功”以来,所有批判“法轮功”的声音都可以通过媒体的扩音器来放大,而真正的修炼者的声音却一概枪毙,我们真的不知道,在江泽民尽一切努力来营造的反对“法轮功”的声势中,究竟是有几个人的声音。 (四)两类自焚事件发生的背景对比 读到此处的朋友可能又要问了,中央电视台为什么要制造这种欺世谎言呢,而既然要作假,为什么手段又如此低劣呢?谈到这个问题,我们就得看一下这谎言产生的深刻背景。 法轮功自从92年公开传出后,就以其显著改善人们身、心健康的特点吸引了大批的人群,因而在传出的开始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随着法轮功的传播,修炼法轮功的人数迅速增加。尽管法轮功从来不用媒介宣传自己,表面上在社会上的影响不大,但是这个人数上仍然不断增长的群体已经使当时的总书记江泽民感到不舒服了。另外,法轮功所阐述的确实要超出江所认定理解的理论体系范畴,因而在习惯于独裁统治的政治氛围中,这可能已经孕育了法轮功的深刻危机。当时罗干所主管的公安系统想尽办法对法轮功来进行挑剔,终于在99年4月下旬在天津野蛮地抓了45名法轮功修炼者后,引发了万名法轮功群众4月25日的大上访。当时,总理朱镕基很快释放了那些无辜被抓的修炼者。尽管这一事件引发的问题圆满地解决了,但这却深深地触动了江泽民的独裁神经。4.25之后,江泽民一方面着手安排公安系统对法轮功进行详细、秘密地调查,一方面在表面上通过媒体来制造一个宽松的环境来麻痹法轮功的修炼者。有关部门的统计估算显示,此时,法轮功的炼功人数已经达到八千七百万人,但对江泽民来说,也许法轮功炼功者的人数越多,越会触动它那强烈的嫉妒心。1999年6月10日,中央成立专门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办公室,即后来臭名昭著的“6.10”办公室的由来。现在,每一级的乡、镇、街道都设立了这一机构,今天,这个类似于“盖世太保”的组织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肆意迫害法轮功修炼者。 7月20日,当江泽民认为准备得很充分的时候,便开始了对法轮功的全面镇压。也许,当时在江泽民看来,集“党、政、军”权力于一身的他镇压法轮功,总比文革时打倒国家主席要容易得多,所以声称三个月之内要解决法轮功问题。于是,所有的国家机器都为这场镇压而运转了起来,此时,媒体又一次扮演了其卑劣的角色。然而,当5倍于三个月的时间过去之后,天安门广场上仍然几乎每天都有上访群众为这场迫害鸣不平时,江泽民的恐惧感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加大了,因为在当时的七个常委中,是它最初把这场荒唐的镇压强行推销给别人。在中国的权力结构下,江泽民把狭隘的独裁者的需要,偷换为“政治”的需要, “党”的需要, “国家”的需要,“人民”的需要。因此他知道,当它把权力交给人民时,没有人会继续这场迫害,也没有人愿意扮演类似的角色,而要想在它的任期内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采取更大的力度,就需要有更大的理由。于是,在这种畸形的政治形势下,荒唐的谎言出现了。而在“法轮功”自焚事件“发生”之后,也确实掀起了对法轮功的新的一轮迫害,而且把这种残酷的迫害又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反过来再看一下近来的几起真实的自焚,应该说,媒体在报道之后在尽量缩小这几起自焚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当然,不能完全不报道)。而这些事情的发生,也同其后面所联带的背景,乃至和更深的社会原因有关。近十几年来,虽然中国的经济在表面上发展得很快,但实际上畸形的发展及膨胀的腐败,把全中国特别是社会的最下层推到了水深火热之中,因而对江泽民而言,它绝不希望人们对这几起自焚事件后面实质的原因进行思考。 (五)以史为鉴,明辨是非 在央视2001年报道的“法轮功”自焚案中,破绽远不只是以上所提到的这几点。另外的疑点比如:在整个自焚阵容的组成上导演们也努力编排了,有成年男子、有妇女、有老人、有儿童;而年龄最小的受害者小思影,在抬上救护车的紧急关头,担架还被停下来,录下她喊妈妈那令人心碎的声音。报道中称小思影受伤后作了气管切开手术,可被记者采访时居然还能唱歌。另外大面积烧伤的病人,创面要尽量地暴露,防止化脓感染,同时也为了上药方便,在整个电视报道中,刘思影的镜头很多,但从头到尾都是包裹的非常严,而且非常恐怖的样子,没有露出可辨认的面孔。不到两个月,医院就宣布刘思影猝死。而作为自焚事件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王进东,打坐的姿势居然不对;而且被严重烧伤的他放在两腿中间的塑料雪碧瓶竟没有变形。而另一个老大妈刘葆荣喝了半瓶汽油后好像没有什么事儿,在不长时间后接受采访时能底气十足的进行揭批。在自焚中被警察击倒、即被电视声称因自焚而亡的刘春玲,华盛顿邮报的记者曾到她的家乡——河南开封实地调查,结果发现她根本没炼过法轮功,当刘春玲被击倒的这段录像被曝光(通过慢放才能发现)后,在海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于是中央电视台在随后的节目中把这段删掉了,幸好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保存了原来录像的拷贝,并针对此事在联合国会议上发表了正式声明,可见,中央电视台有时手法卑劣到了无耻的地步。前几天看到一个网友说过这样一句话:“家丑不可外扬,千万不要说‘央视’是‘央视’啊”。是啊,堂堂的国家中央电视台如此造假,确实让每个中国人蒙羞。(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在联合国会议上的正式声明原文见: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9/9/13711.html) 作为一个法轮功的修炼者,我知道法轮功的力量来自于法理的本身,因而坚信这场迫害也决不是江泽民所能最终左右得了的。然而,在这一历史关头,是在谎言的带动下与邪恶为伍,还是在大是大非面前摆正自己,这无论对于一个局内人还是一个局外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今天,当我们回首历史时,我们会为那些在历史的迷雾中,因为一念之差而没有摆好自己位置的人叹息;那么,在未来,是否后人又要为今天我们中的一些人叹息呢?!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27/43530p.html) |
成文:2003年12月08日 发稿:2003年12月09日 更新:2003年12月09日 12:5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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