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9/63315p.html |
写给大连晚报编辑:大连教养院以毒刑进行性侵犯 |
【明慧网2003年12月29日】 ×××编辑: 看了《大连晚报》12月16日B7版,你转载的关于葫芦岛教养院内8名在押人致同室在押人致死的报道,触目惊心。我感到疑惑的是:在群殴的现场跟班的警察哪里去了?在这种关押人的地方警察就是执行看押监管的责任,为什么在长达一个月之久的时间会允许一群狱霸为所欲为?草菅人命? 今天我要告诉你的是,这样的事在中国的所谓“人权最好的时期”的看守所教养院监狱里面数不胜数。在近在咫尺的大连教养院,这类的事件就很多,都是在警察的授意下干的。就女子大队来说,一些卖淫女吸毒抢劫犯就是警察豢养的一群打手,队长(在押人对警察的叫法)授意其打谁她们就打谁。大连教养院副院长张宝林的一句话:“家里养狗干什么?看门咬人,教养院养你们干什么?你们就是狗。”手铐刑具都在这些“狗们”手中拿着,想铐谁就铐谁,队长们根本不管。经常有人被打一顿,再铐在床头站一宿。2002年8月入教的黄金娥就是其中一个例。黄,五十岁因打麻将被抓,无任何理由被打手们铐了七个晚上,队长都知道也不管,直到黄又遭到群殴被打得神智不清,失去记忆,患了高血压。在被家属知道来调查时,经过大队部的软硬兼施安排下,当事人都说了假话,事情不了了之。黄被安排到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中队。 说起法轮功啊,大连教养院的法轮功学员们被迫害得更惨。警察指使打手们用最流氓下流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们。她们用拖布把捅阴道,把辣椒掰碎往阴道里塞,用鞋刷子刷阴部,不见血不算行,把人成大字形吊起来,两腿各拴一根绳子,两边人把两腿横着拉开,下面放一把学生坐的椅子,人被一上一下吊起,用椅背的坚角撞击阴部,鲜血淋淋惨不忍睹。法轮功学员仲淑娟被用过此刑,当时大流血,下身肿得象裤内塞个足球的样子,两大腿筋被重度拉伤,三个多月不能蹲,上厕所需要别人帮助,坐两个便盆才能解手。 法轮功学员孙燕被拖布把捅过阴部,血顺着腿流到地上,长时间不能愈合,被吊起来抻过,撞过椅背,腿瘸了一年多,五个手指被掰得不能拳手,这样子还得系海带完成每天的任务,常学霞被用鞋刷子刷过,直到盆里的水变成红色,人昏死过去。还有陈辉,傅淑英,满春荣,王丽君,范月等等,都被上过这种流氓刑。对法轮功学员上的这种流氓酷刑,在中国大陆很多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教养院、监狱里都在进行着。 相信你一定记得《红岩》小说中讲述的“白公馆”“渣滓洞”,与今天的中国警察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了。最起码人家还没有对女共产党员用流氓手段残害。而这些恶警暴徒却用了如此流氓残忍的手段。人谁家没有父母?谁家没有姐妹妻女? 法轮功学员是一群修炼的人,是用“真善忍”真理的标准使自己修炼成好人中更好的人。可是这样的好人,江XX流氓集团却用谎言和利益引诱劳教所的恶人对他们进行所谓的强制转化,实际上就是用暴力来屈服别人。这样一群好人被迫害得如此惨象,这社会还不需要公理来制止他们吗?哪条法律规定可以随便找个不成理由的理由把人关起来如此折磨? 你们新闻媒体也曾报道过大连教养院象“疗养院”,“托儿所”的实况吧?其实你们都是为配合政治需要欺骗观众读者编造一派谎言,老百姓谁不明白?谁都知道在独裁国家里,媒体是国家政权的喉舌。 最近法新社的一则消息说,联合国法庭在审卢安达的种族屠杀案时,对其国的一电视台创办人以用电视节目传达仇恨讯息煽动屠杀的罪名判以重刑。江泽民一手发动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血腥迫害,到目前为止,已经造成了至少825名无辜法轮功学员死亡。其中很多人是被酷刑折磨致死的,尽管江泽民打着政府的幌子对法轮功进行迫害,但是江泽民代表不了政府,它只是一名滥用职权屠杀无辜的独裁者。它已被多国人民告上了国际法庭,它被审判的日子还会远吗?到那时国际法庭也一定不会放过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媒体喉舌。那么具体责任人一定是江的陪葬品。 法轮大法仅仅几年的时间,就在世界60多个国家洪传。法轮功学员个人受益,家人受益的事实已经证实“法轮大法好”!“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每个生命都在摆放将来的位置。你如果有善心,有敬业精神,你就可随时走访曾被非法关押在大连教养院的法轮功学员,也可浏览明慧网站,就会了解到第一手材料。希望你一定走好。 大连大法学员 |
成文:2003年12月25日 发稿:2003年12月29日 更新:2004年08月07日 19:35: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