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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阳新县政保大队宋生强犯罪记录


【明慧网2003年12月25日】湖北省阳新县政保大队副大队长宋生强,男,30岁左右,省公安警校毕业。自99年7、20迫害法轮大法以来,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往上爬,争当政治打手,不遗余力地迫害全县大法弟子。他自己也大言不惭地说:全县所有的法轮功都是经过我的手处理的。四年多来,它的恶行累累:

2002年十六大前夕,把实验中学的郭老师绑架到黄石市洗脑班。逼得他精神失常,从二楼跳下而自己不知道,致使腿摔断至今未痊愈。实验小学退休教师吴老师,快七十岁的高龄了,被非法送到武汉女子监狱承受非人的折磨。非法审讯时,宋生强抓住比它母亲年龄都要大的老人的头发,把头往墙上撞,头部被撞起多个大包,用手使劲打她的嘴巴,用手使劲掐她的手臂,以至两只手大片乌紫,等等卑鄙行为。

连看守所的犯人都说:只有太监才能干得出这种缺德事。非法罚款时,多人几千、上万元的罚款交到他手上一张字据都不给。非法搜家时,一个家庭非常困难的大法弟子在一本书里夹着的仅有的一百元生活费被其拿走,事后还不承认。

所有这些铁的事实面前宋生强及其参与的同伙是抵赖不了的。善恶有报这是天理,你迫害的是一群善良的好人,这是天理不容的。现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被海外多个国家起诉,全球都公审它,你追随其后的下场可想而知。望你能“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否则,你今天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政绩”就是你明天偿还“血债”的证据。

成文:2003年12月25日  发稿:2003年12月25日  更新:2003年12月25日 01: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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