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2月23日】2002年十六大前,邯郸市邯山区派出所恶警到我家,搜出了一些大法资料。就强行将我绑架到派出所,到了半夜又把我送到了公安分局的一个屋子里。屋子里有四个打手。他们拿着两根高压电棍和手铐,凶狠地说:这就是给你准备的。当时我心里只觉得他们做这样的事害着自己很可怜,就继续向他们讲真象。告诉他们,我们是无辜被迫害的,不要再追随江干坏事了。他们不但不听,还开始骂我师父和大法,并用手铐把我的手从背后反铐起来。
我一看他们也真是不可救药了,就大声说:“你们这样骂我师父,这样对待大法弟子是要遭报的!”他们魔性大发,哪里还听得进去,就大骂,费了很大劲儿才把我的手铐上,开始用两根电棍在我身上滚来滚去。我就大声喊。他们把窗户、门都关上,怕外面听见。我看他们害怕,就使劲儿喊,让人们都知道他们的邪恶。他们慌了手脚,为首的一个说:“赶快把她的鞋给她脱下来,把袜子脱了塞住嘴,别让她喊。”接着他们就用袜子塞住我的嘴,继续电我。一根电棍用坏了,他们又拿来一根。又拿来一根竹棍抽打我的腿和脚心。很长时间,他们打累了,一个说:一个多小时了。另外几个才住手。
后来他们把我关进了看守所。很长时间,我的两条腿的汗毛孔都往外流血水,血水把裤子都粘在了一起,一走路裤子磨擦皮肤就钻心的疼。戴手铐时他们使劲提手铐,手腕卡进去一道血沟,两只手肿胀青紫。身上被电、被打的一条条一块块的伤,还流着血。嘴里也被电的没了皮,张嘴都很困难,当时的情景连看守所住的常人都骂他们说:“太残忍了,太没有人性了,怎么对人家法轮功这么狠!”
恶警们对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惨无人道。但是,谁作恶都要偿还。如果他们不思悔改,继续作恶,在不久的将来必将受到天理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