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0/62914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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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A: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将面临缺席庭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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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2月20日】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今年8月以毁谤罪被加拿大西人法轮功学员契普卡告上法庭,并因数次拒绝接受法律文件而失去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将面临缺席庭审。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锡红12月19日的报道。 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今年5月1号在当地的英文报纸《多伦多星报》发表署名来信,点名指地产商人、法轮功修炼者乔-契普卡属于罪恶的X教。今年8月份,契普卡以诽谤罪将潘新春告上法庭。 契普卡的律师介绍说,由于副总领事潘新春数次拒绝接受法律文件,按照有关的法庭规定,他已经失去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将面临缺席庭审。契普卡和他的律师正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的时间。 近日,契普卡曾在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前,展示一块上写“副领事潘新春被控诽谤罪”的标语牌。契普卡表示,这样做是希望中国外交官知道,他们要为他们的行为负责。 他说,我目前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让这个案子曝光,因为事实上他不仅仅伤害了我,在报纸上说了很多关于我和我信仰法轮功的坏话。契普卡说,有证据表明,潘新春在加拿大散布仇恨,攻击法轮功。他说,我希望以此警告在加拿大进行这种运作的人,让他们停止,他们将会为他们的罪行负责。 由于潘新春是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身为外交官员。针对潘新春是否可以获得外交豁免权,契普卡的律师道纳德表示,外交豁免权是有限度的,法庭曾在过去有过先例,一些严重不符合外交官身份的行为将不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保护。契普卡说,我们相信他所做的不符合领事身份,我们认为,他要为触犯法律的行为负责。 记者多次和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联络,希望能够了解当事人潘新春对事件的态度,但是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锡红从加拿大发来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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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2003年12月19日 发稿:2003年12月20日 更新:2003年12月20日 02:42: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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