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2月19日】我是一名石家庄法轮大法修炼者。自1996年我修炼法轮功后,用大法法理来要求自己,在单位工作认真踏实,与同事关系融洽,在家里与爱人有矛盾了先找自己,家庭和睦。99年12月,我抱着澄清事实的心情依宪法赋予的权利进京上访,要求还法轮功一个清白,可是换来的却是非法行政拘留半个月。被放回后又被单位软禁在厂招待所监视隔离三个月。2000年3月份,因我不放弃修炼,厂方强行解除了我的劳动合同,自此,我失去了工作,失去了生活来源。
我被厂方辞退一事,很快同事都知道了,但是在那种环境下,很多人感到的是压力,不敢说公道话,我的家属还为此觉得丢脸。同厂的小姑子一向同我非常和睦,却因我被辞退一事,感到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来,和我也翻了脸。并且这事很快传到了公婆所在大院,爱人感觉压力大要与我离婚,后来考虑到孩子,并且他从内心认同法轮功教人向善,最终才没与我离婚。江××动用国家机器诬陷大法,煽动仇恨。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试问是谁在搞不稳定因素?难道不是发动迫害的邪恶小人江××吗?
2001年,由于我想让人们明白迫害真相、大法真相,却被派出所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在石家庄第四劳教所,我度过了一生中感觉最漫长、最痛苦、最不愿回首的一年。
首先,劳教所的恶警指使恶人用她们那一套套颠倒是非、混淆逻辑的说辞来哄骗我,根本目的是让我背离“真善忍”。我一下子就识破了她们的可笑言论,拒绝接受。这样过几天后看我还是坚定修炼,恶警凶相毕露了。恶警周益林把我双手分别铐在了床上使我不能动,然后和恶警耿行军一起用电棍电、用胶皮棍打。我身心极度疲惫,承受到了极点,被迫违心地写了“四书”[注]。恶警自欺欺人地说:“我们也没办法,被上面压的。”并要求我在别人面前要高兴,表明转化是“发自内心的”。这时,我终于尝到了哀莫大于心死的滋味。在劳教所不仅失去了人应有的权利和尊严,而且连自己仅有的一点做人的信念也不能保留。我决心实践“真善忍”,可是由于自己的软弱、自私被恶人利用,在酷刑面前,我为了一时的肉体上的安宁,选择了背信弃义,出卖了我的灵魂,做了一个修炼者最不应该做的事,让我一生都有负罪感,我的心在滴血。那时我感觉已失去了自我,变成了行尸走肉,一言一行必须按恶警的要求去做,活得比奴隶还不如。
劳教释放后,我时常想到我在劳教所被恶警打骂、呵斥的情景,好像又置身于石家庄劳教所第四大队那人间地狱之中。是啊,在那里,大法弟子就是被剥夺得没有一点人权与尊严。看到我的亲朋好友都说我变得好瘦,头发也又枯又黄。江氏集团四年来的无理迫害,大法弟子们遭受的肉体上的迫害有些是人能看到的,而心灵上烙下的创伤却是最不可能愈合的。
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人有人的道德,人应善良地活着。“真善忍”使人道德高尚、坚强、快乐、祥和,世界需要“真善忍”。这也是我要的。强制改变不了人心!我愿用我的余生帮人认识“法轮大法是正法”。
善恶必报,江氏及其帮凶、打手都将得到他们应有的下场。对有良知善念的人们来讲,未来一定是光明的、美好的!
犯罪恶人榜:周益林、耿行军(石家庄劳教所第四大队)
(编注:作者署名严正声明将归类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