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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真象材料附言的一点建议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3年12月18日讯】最近,经常看到真象材料(尤其是小册子)中有这样的说法:“不要误解这份善”、“我们也不期望您在了解真象后为我们做什么,或是去反对什么,更不需要您的钱或利用您的资源,我们不需要您的任何东西。”、“不要说与您无关,也不要说您不稀罕,诚心换理解,真心换良知。您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可我们告诉您这是事实。”等说法,觉得不太妥当。

前两种说法辩解的成分比较大,反映了我们自己“怕人误解和内心委屈”的负面心态,不够光明和正面,当自己不够纯正时,也难以产生救度世人的正面效果,还容易让人反感。后一种说法显得比较“强硬”,善意不够,也容易起到相反的效果。请真象材料的编辑慎用这几种说法。

有的材料中用的“真象您已先知,敬请传阅亲友”“一片诚心相告,愿君珍惜”等说法都很光明和坦荡,表达含义很正面。

个人理解,请指正。

成文:2003年12月17日  发稿:2003年12月18日  更新:2003年12月18日 0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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