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2月10日】2001年7月份的一天,秋高气爽,天气清朗,家里坡里一片忙碌的景象。我正在坡里收花生,被派出所的几个工作人员,在我村书记的带领下,把我强行拉上车。他们从坡里拉到我家里,让我捎几件衣服跟他们走。我问要把我带到哪里去?其中一个女工作人员说:“伙计你别恨我,是上边这么安排的,到什么地方你去了就知道了。”就在我家人完全不知的情况下,他们用车把我拉走了。我们法轮功修炼者修的是“真、善、忍”,做的是好人,我没有违法的行为,法律规定信仰自由的,而警察这些执法者在江氏集团的操纵下,强行把我送到“610”非法组织,在那里整整关了50天,给我的家庭和个人带来了灾难。在这期间,我多次绝食抗议这种非法关押。
2001年的9月份,他们又把我转到村“法制办”,我继续绝食抵制迫害,在第四天里,他们对我强行灌食。有几个恶人把我摁倒在铁床上,我用牙把管子紧紧咬住,使食物不能流进体内,他们气极了,用像针一样的尖锐东西,狠狠扎我的嘴唇和牙齿,我忍住疼痛,仍不松口,他们又用铁钩猛撬我的牙齿。现在我前门的一颗牙齿仍然松动,破损。
这些不知真情的人们被江氏邪恶谎言煽动得如此仇视大法和大法弟子。
灌进去的食物掺杂着血水从嘴里、鼻孔里往外冒,一次一次的灌食未能成功,在那瞬间里,我感到整个人像窒息了一样,胸闷憋气呼吸中掺杂着疼痛。那种痛苦用语言无法表达,感觉到整个人在死亡的边缘上。灌食使用的管子比鼻孔都粗,鼻孔被生硬的插进去的管子磨拉得火烧火燎的痛。
我一阵阵的憋气声和痛苦的表情,使他们意识到这样罪恶的行为将要闹出人命,慌忙的把我拉上汽车送医院。在医院里他们看我又缓过来了,几个人又把我摁在椅子上,拧住胳膊,揪住头发往后用力一拉,使我的头仰起来面朝上,我不能呼吸,呼吸中胸腔非常难受疼痛,我受不了这种痛苦的折磨,停止了绝食。
第二天清晨,他们又把我送到王村劳教所,当我上楼梯的时候,一个20多岁的女警在后面用手狠狠的拧着我的后腰,一下一下不住的拧,一直拧到了三楼。在这个肮脏的地方,聚集了一些散布荒谬言论的犹大,不分白天黑夜的围着大法弟子不停的洗脑,不让睡觉、不让闭眼。我的心里只有师父,只有大法,与魔鬼打交道的20多天里,由于我人的东西还很多,被邪恶钻了空子,情引起了我很重的执著心,这时我觉得心里痛苦极了,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干的事,违心的写了“三书”。当我回到家里很长时间后,心里仍痛苦得不能自拔,被逼违心说假话,才是修炼人最大的耻辱。在同修的帮助下,我找到了自己的不足,同时也更清楚的认识到,陷在悔恨和内疚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一定做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不违使命,讲真象救度世人。
[编注:署名严正声明已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