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2月10日】大连市甘井子区金家街派出所的宋文,在2000年1月将一名进京上访的大法弟子送入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后来又到这名大法弟子的工作单位,威胁该厂厂长对此大法弟子严加看管,不准其上访;否则就要把整个厂子给封了。宋文并趁机要求该厂免费为其印刷80盒名片。该厂是福利厂,半数职工是残疾人。在2000年9月,该大法弟子再次进京上访证实大法,宋文将其劳动教养2年,并要该厂将其开除。就在送劳动教养的当日,宋文和该厂工会主席以逼迫辞职的形式,变相开除了这名大法弟子。
在这期间宋文从这名大法弟子的家人那里勒索了近6千元钱,并且拒绝开任何收据,说:“炼法轮功的不给开,这是上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