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1月6日】2000年初我到北京证实大法,被抓,送到北京东城区看守所。20天后因拒不报地址姓名,恶警在一个凌晨将我和其他200多名大法学员分别送上十几辆警车开往通向北方各城、县、镇派出所。其目的是逼出每个人的地址姓名。我和其他14名学员被送到石家庄井阱县拘留所照相登记后,我和一名年轻的大学女教师被戴上汽车开到一个很偏远的小派出所,大约有6-7名便警对我们无理提审后安置我俩一室一人开始逼问地址、姓名,我被迫把家中电话说出,让他们通知家中来接我,他们即打电话让我家人通知当地派出所,此时我突然听见惨叫声从另一室中传出,即问怎么回事?所长说:“她不说地址……”我立刻明白了,我说:“你们在知法犯法,侵犯人权。”当我在车上再见到女教师时,发现她脸上、嘴角都是电灼伤,她对我说:“他们用电棍电我,还对我拳打脚踢。”我俩又被汽车送回县拘留所,迈进铁门的第一眼见到的是几乎每个大法学员的脸、嘴或鼻耳、手上都被电灼伤,有两名北京学员对我说:“恶警用电棍电了面部,还不罢休强行将嘴扒开将电棍放入口中转着电口腔粘膜,用两根电棍对着双面颊和双太阳穴电十几分钟。”此残忍手段在几个大法学员身上均证实了,我看见她俩口腔粘膜被灼伤,嘴唇肿大不能吃食物。被折磨得最惨的就数东北某县城一姓李的中学英语教师,是被背回拘留所的,她大约40多岁,和我睡一床被子,她脸上尽是电灼伤痕,双下肢肿大得象冬瓜,冰凉、光亮不能碰,否则泪水直流,凭直觉她的双下肢已骨折。她吃力的对我说:“恶警不但用电棍电我面部的所有器官而且残忍的将沙发靠背倒压在她的双腿上,两名恶警站上去狠命踩、跳,一直逼我说出地址、姓名才罢休。”看着她痛苦的表情,我们大家心中都充满了对她的同情。一天后她的身体没来得及恢复,东北公安已经来接她了,走时仍然是同修(同一地区)背着她离开的,所有大法学员全站起来眼中含着泪水为她们送行。在以后的几天里,每天都有各地公安前来带人,有些学员一出铁门就被戴上手铐。6天后我被带回,被非法送劳教一年。当时在那寒冷的北方在恶劣而艰苦的环境里,大法弟子团结互助、背经文、炼功始终没停止过。可喜的是有3名犯人加入了大法修炼的行列,而且表现得很坚定。
井阱县恶警为了完成“上级”交给的保证“人数”的任务,为了得到上面赏赐的黑心钱而对手无寸铁的宣扬真、善、忍的大法修炼者,大打出手,知法犯法,惨无人道的折磨着大法弟子的身心,任意践踏着大法弟子的天赋人权。
北京东城区公安,仅仅为了得到大法弟子的一句话,不惜动用随时准备对付大案要案的近20辆警车,长途跋涉为大法学员“送行”,何等的“大方”、“慷慨”。对待大法弟子他们不择手段,他们是独裁小人江泽民提出的对法轮功学员在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忠实执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