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1月30日】看过明慧网2003年11月9日《中国大陆劳教所强制被关押法轮功学员做奴工生产产品的证据和事实被集中揭露》一文后,我也要把从一个劳教系统工作的朋友那儿得知有关的山东省劳教系统如何奴役法轮功学员的情况揭露出来:2003年2月17日到3月1日间,山东省劳教局11人小组(包括省劳教局局长李禄廷)到江苏、浙江、上海三省市的10个劳教所进行调查,在其调查报告中透露:“三省市劳教所劳教生产非常活跃,经济效益很可观。劳教生产为所政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也给民警职工带来了实惠”,三省市劳教所“财政保障状况比较好,民警收入明显高于山东”,“十里坪劳教所民警福利每年都在2万元左右”。
2003年3月“山东省劳教生产工作座谈会”召开,目的是学习其它劳教所剥削榨取劳动力的犯罪经验。司法部劳教局处长钟国长到会。此次会议不知羞耻地公布了2002年度山东省劳教系统生产经营的所谓十佳单位及个人表彰名单,具体如下:
十佳生产先进单位:
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十大队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二大队
山东省第一劳教所焙烧车间
山东省第二劳教所二大队
淄博市劳教所一大队
枣庄市劳教所五大队
济宁市劳教所二大队
青岛市劳教所三中队
济南市劳教所二大队一中队
潍坊市劳教所三大队二中队
大陆劳教所的不法官员为了中饱私囊,非法奴役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这些不法之徒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