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1月28日】我是一个普通农民,因修炼法轮功被镇派出所列为重点人物,2003年3月25日8时许,我背着喷雾器刚走进地头,一派出所人员尾随而至说:“领导有事叫你去”,我说“你看我这样忙,叫领导来吧”。来人说:“非亲去不可”,我想:自己堂堂正正,去就去。到所后,按惯例回答了籍贯、年龄、姓名后,相关人又问:“知道为啥叫你吗?”我回答:“不知道,究竟为什么?”又问:“北方有亲戚吧”?我回答:“侄儿在黑河附近松树沟。” 又问:“去过信吗?”此时我立刻明白他们是为我的信件而来,于是直言答道:“在给侄儿的信中写了一首宴别诗,顺便谈了点修炼大法的个人体会——真善忍是宇宙的最高真理,人类需要真善忍,并望侄儿要冷静地看待周围发生的一切,切莫被江某某策划制造的假新闻所迷惑。”把信件内容说完后,我又斩钉截铁地补充了一句:“以真善忍来规范自己的道德行为没有错。”他们理屈词穷,似乎无奈地说:“你的案子是市里压下来的,就你今天的态度该给你定一个月。”就这样以所谓“妨碍社会秩序罪”强行拘留我十五日,并在讯问的同时清抄了我的家(事后得知是县“610”办公室王某某带队所为)
我的私人信件是怎样落入市政府的?是政府截取?还是遭人举报?他们这种勾当是决不能明告世人的。然而,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抓住平民百姓的信件便加罪,谈何人权?与亲友通信中表达一下思想信仰即被视为非法,作为公民将何以生存?
照此下去,国家邮局也要面临倒闭,岂不哀哉!
鉴于此,呼请国际法律人权组织及社会各界的正义之士,共同制止这场迫害,维护人间公道,把邪恶之首推上历史的审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