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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马州公众研讨会论审江 推动实际操作(图)
—— 对巴拿马前领导人诺列加的审判改变了对退位国家元首的豁免权


【明慧网2003年11月27日】一年前,当法轮功以群体灭绝罪把江泽民告上芝加哥北区法庭时,普遍的公众舆论还在集中探讨此举的象征意义,一年后,随着世界各国不断对江泽民或其追随者提出新的诉讼案以及最近“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的成立,把江泽民送上法庭似乎越来越被推进到一个实际可操作的层面。

11月22日下午,在美国马州蒙郡郡政府议会厅举办了一场由大华府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发起,美国首都大华府华人侨社、民运人士,中国问题专家学者、和法轮功学员参加的,针对为什么要公审江泽民以及中国人权恶化的现状与对策的中国事务公众研讨会。

这个研讨会,探讨了审判人权恶棍江泽民对推进中国人权建设的意义。大华府侨学各界就中国人权每况愈下及正义不彰的情况,以及十三年来,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压制自由,迫害宗教信仰,打击异议人士,操控媒体封锁互联网,剥夺人民知情权,秘密出让国土,蓄意制造天安门自焚事件,嫁祸法轮功,逼迫香港特区政府制定《基本法》二十三条,破坏香港人权法制,庇护巨贪,助长了全国范围内的贪污腐化和道德败坏,江泽民不能代表中国及中华民族,中国的出路在何方,等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2003年9月12日,在美国法庭迫于外交压力而以被告享有”元首豁免权“撤销了诉案后,一方面法轮功在美国提起上诉,另一方面其他国家的起诉也随之跟进,起诉案的频率和参与的团体及人数也越来越多。在过去的一周之内,继美国、西班牙、比利时等地后,江泽民更在台湾和德国被两次告上法庭。在历史上从未有过国家首脑受到如此高频率的起诉,11月17日台湾更引发万人静坐声援起诉江泽民的活动。以全球海外华人发起和推动的起诉案,显得方兴未艾。

法轮功学员、美国天主教大学聂森教授说:“我想全球公审江泽民的事情是符合了大多数人的心里的想法,它才能得到这么多人的支援,在短短四个月内,在全球20个大城市中得到响应。许多来自中国大陆人民的电子邮件也表达热烈支持。所以它才能从象征的动作越来越变成一个实质的事件。从现在的发展来看,我们很乐观。将来会发生在中国大陆的土地上,由中国的法律来审判他,匡扶正义。”

聂森表示,除了江泽民以外,各地对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追随者包括“610办公室”负责人李岚清、罗干,政治局常委吴官正,前北京市市委书记刘淇,原湖北公安厅厅长赵志飞,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等多名中共高官在欧洲、北美、亚洲或澳洲等地被提起海外诉讼。其中一部分人因不敢应诉,已经被缺席判决有罪。

人权律师叶宁认为法轮功是中华民族良知的代表。对法轮功问题的认知是衡量知识分子,衡量一个人良知的天平,同时,法轮功所倡导的价值观和道德理念也是中华民族以及整个人类的希望。

作为法律工作者,叶宁认为这次把江泽民告上法庭,创导了一个正义、代表人类良知的刑事程式,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他说,二次大战结束后,人类法学理论的最大进步就是实行了个人责任制,即把纳粹分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落实到个人,不允许用“服从命令”作为犯罪的理由和藉口。

他认为,芝加哥地方法院对江泽民有元首豁免权的决定是不恰当的。叶宁认为,对巴拿马前领导人诺列加的审判改变了对退位国家元首的豁免权。美国有许多对独裁者审判的案例应该是作为这次诉讼的法律依据。

民运人士魏京生说,“我们维持这个压力对国内人民的人权状态是非常有好处的。不能只让外国人来为我们说话,必须自己站出来说话。”“如果你不说话,那别人会认为你不在乎。“

从事台湾民主运动四十年的王能祥说:“××党政权奠基于恐惧。法轮功正在争取信仰自由。当这种争取不断扩大和实现时,中国必变成尊重人权和法治的国家。”

那么对于起诉江泽民这样一个敏感的话题,中国大陆的民众是什么反应呢?《大参考》主编李洪宽说:大陆大参考的读者通过海外电子邮件信箱向大参考发送回馈,表达他们的看法,他们一听到诉江案的消息都是乐得……,十分高兴,没有人反对这个事儿,但是大家都觉得这事儿什么时候能有个结果呀。诉江案,我的体会,在大陆民众中基本上是大快人心。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4/42849p.html)

成文:2003年11月26日  发稿:2003年11月27日  更新:2003年11月27日 04: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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