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1月23日】我因进京护法被非法劳教,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凡是被关在这里的大法修炼者,都要被强行洗脑,如有拒绝“转化”的,在大冷天就被强迫赤脚站在冰上,还给身上浇冷水。我曾拒绝“转化”,被强迫坐石头,恶徒迫使我一个姿势蹲着一个月,不让我睡觉。在2002年春天,江集团不惜花费国家和人民血汗钱,拨款80多万元人民币给陕西省女子劳教所专门用于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其手段之残酷下流,简直令人发指。
一个60多岁的大法修炼者赵××,因拒绝“转化”,恶警不让上厕所,并多次拒绝赵上厕所,赵无奈,只有将大便拉到自己的吃饭碗里,开饭时,只能将碗洗后,再用此碗吃饭。
大法学员周××拒绝“转化”,恶警暗示吸毒犯用凳子打周,将他的头部打得鲜血直流,恶警事后还责怪吸毒犯说:“打头是西瓜,打身子是芝麻。”暗示其暗打。
大法修炼者杨××,60多岁,在汉中看守所关押期间,受到了灭绝人性的迫害。汉中看守所的管教人员暗示犯人毒打杨,用牙刷伸到杨的阴道里乱捣,还将杨的喉咙打得三个月发不出声音,杨在酷刑折磨下,其手至今血液难以循环到手指。
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恶棍天理难容,终会遭到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