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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为人好 句句动人心 |
【明慧网2003年11月21日】99年7月20日,突如其来的江集团对大法进行迫害,使我非常痛心,我就和同修去北京上访,到了北京后到处布满了警察,他们抓人、打人,许多大法弟子被抓,我就和同修商量回去。可同修不肯回来,要留在那里继续证实法。我回到家之后,心情非常难过和悲痛,不知怎么做是好,真是有天塌下来的感觉。 2000年我看到了师尊在《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后,我明白怎样去讲清真象,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了,所以我就在我的工作中(装修木工)抓住一切机缘向用户讲真象,揭露邪恶。 2001年8月,一个用户因房子被烧需要重新装修,我只收取最低的工钱,达到用户最满意的标准。当用户露出怀疑的目光时,我说:“你放心吧,我是学法轮大法的,绝不会多拿你一分钱,而且还保证质量。”事后用户非常满意。由于我的工作干出了信誉,找我干活的用户越来越多,我就抓紧一切机会向世人讲真象。 有一天,身边的四五个人问我:“天安门自焚是怎么回事?”我就把江集团制造焚人伪案中的几个最明显的疑点讲给他们听,并向他们揭露恶人栽赃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当时我的智慧源源不断,句句打动人心,听的人越来越多,连连点头称赞大法好,还告诉我以后有时间再继续给他们讲。虽然我是木工,文化程度不高,可是我能用朴实易懂的语言证实大法、讲清真象、揭露邪恶。我走到哪讲到哪,今天讲不完明天接着讲,四年来记不清走了多少户,讲了多少次,看着被唤醒的世人,我非常高兴。 还有一次,我和妻子上街买被罩,价格是三十五元一个,回家后发现店主多找给我了十元钱(记得当时给店主五十元,找给我二十五元),我立即返回商店把十元钱还给店主。我说:“我是学法轮大法的,要做到‘真、善、忍’,你多找我十元钱,退给你。”店主当时想了想说:“我记得没有少收,算了吧。”我说:“我不能多要别人的钱,我必须按大法的要求去做。”就把钱给了店主。当时身边的一位老人说:“学法轮功的人就是好。”回家后一看,不是店主搞错了,而是我搞错了,结果多给了店主十元钱。可是我不后悔,虽然在利益上损失了一点,但那店主却因此了解了大法弟子的正。我心中感到很欣慰。 在随师正法中,我体悟到:抓住机缘面对面讲真象证实法,效果好。 个人体悟,层次有限,请同修指正。 |
成文:2003年11月20日 发稿:2003年11月21日 更新:2003年11月21日 00:3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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