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1月19日】2003年8月22日,贵阳乌当区法院在贵阳乌当区一偏僻地方,在没有陪审、没有辩护律师、没有通知家属到庭的情况下,以大法弟子插播大法真相电视“有罪”为由,将莫代琼、王尚春、杜贵宁、吴学兰、郑刚等12位大法弟子判刑,最高刑期达16年。法庭根本不让大法弟子有任何机会申诉,大法弟子坚决抵制迫害,不法人员在惊慌中草草将审判收场。12位大法弟子不承认乌当区法院一审判决,上诉到贵阳市中级法院。贵阳市中级法院将于11月25日左右对此进行二审。让我们互相配合,协调一致,齐发正念,彻底粉碎旧势力黑手及其所操纵的打手们对大法弟子的非法判决,营救所有被关押、判刑的大法弟子,声援他们闯出魔窟。
贵阳恶人今春以来多次非法将大法弟子判刑送农场苦役
自今年开春以来,贵阳610办公室伙同公检法等机构中的不法人员,多次将大法弟子非法判刑,并送中八农场、羊艾农场、金华农场都匀水泥厂等地,在苦役中进行新的迫害。
被非法关押在贵阳刑侦大队、贵阳一、二看守所的大法弟子,经常遭受酷刑折磨。其中包括双手反背铐坐“土纲椅”;上死人床;拳打脚踢;皮带抽;吊铐;灌辣椒水。并通过侮辱师父法像来精神折磨大法弟子。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使大法弟子马天军、李银锐、杜贵宁等人被迫害致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