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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人民路派出所恶警残害大法弟子案例


【明慧网2003年11月15日】2000年10月,我在派出所办事,一天看到有两名女子被押进派出所,其中一名50多岁的女子被高所长和一名叫陈旭勇的恶警审问:你讲,法轮功是不是X教?!其答: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不是教,更不是X教!当即遭到两恶警的拳打脚踢,恶警又用铐子背宝剑式铐住吊起双脚离地,用皮带照头、脸部猛抽,边打边骂脏话:“×××,你个老不要脸的,叫你到北京去,叫你再去上访……”边骂边打,把老年妇女打得脸部全成紫黑色,头发一把把往下掉,一直吊着打骂了近三个小时后将其放下,又用脚猛踢该妇女的胸部、心口。受害人被踢得仰面朝天倒下晕了过去,两恶警大吼骂着:怎么你装死!滚起来!我实在不忍再看下去了,就想去看另一位40多岁的妇女是否也遭到同样对待。当我上楼看到另一位时,情景更加悲惨,受害人被刘所长带领六个打手,将其用铐子背宝剑式吊起双脚离地,七人轮流边骂边用刑,用皮带抽,用手打耳光,用电棍周身上下捅,其状实是惨不忍睹。见此情景,我不知道这些警察是不是人?!是不是娘生出来的?!这群披着人皮的野兽怎配叫人民警察?!同时使我顿生敬佩之心的是这两位法轮大法女弟子遭受如此摧残,她们不吭一声,不掉一滴泪,不讨一声饶。恶警的淫威没使两位大法弟子屈服,相形之下她们显得是那么伟大和高贵,恶警显得那么渺小和无赖。

中午下班,恶警将已吊打近四个小时的50多岁受害人的手铐打开时,因两臂手已肿胀,刑具已无法取下,故由四人狠劲用力方把刑具取下。另一40多岁受害人的刑具未取一直吊到下午四时才由几人合力取下刑具。但由于戴着手铐背宝剑式吊打长达七个多小时,两臂已被扭断,放下时受害人已昏死过去。恶警用冷水将其泼醒后,将两人送往第一看守所关押。

事隔两天后,再次提审二人。由刘、高两凶犯和陈旭勇等几人共同审讯。问:你们今天只要讲法轮功是X教,保证不再去北京上访和不再炼功了,就免受皮肉之苦。二人仍异口同声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是宇宙大法,不是教,更不是X教!没等二人讲完众恶警一拥而上进行毒打,并再次将二人用手铐背宝剑式铐住,当时就将前天吊了七个多小时的受害人吊得痛晕了过去。但恶警仍不放过二人,仍用皮带狠抽头部。本来两人遭受酷刑后已不成人形,再次遭到摧残,更是雪上加霜。更残忍的是这时带进一个30多岁刚从北京抓回来的女大法弟子,进门后即由几个恶警揪住头发,使其两脚离地,旋转着狠打,后又将其甩在地上用脚猛踩头部,又象踢球式地几恶警轮流你踢过来,他踢过去,并要另两位大法弟子在一边看。在这种正邪较量的关键时刻,一位大法弟子反复背诵着:“大法不离身,心存真善忍;世间大罗汉,神鬼惧十分。”(《洪吟--威德》)。这更使刘、高两个歹徒及众恶恼羞成怒,他们放下踢倒在地的大法弟子,蜂拥扑向口背诗词的,左右开弓地打耳光。这位女大法弟子毫无惧色,但恶警们的手已打得疼痛难忍,嘴对着手吹,这时姓高的说要练练腿,他把腿提起来晃荡加力,突然猛一脚踢向这位大法弟子胸口,当场将这位弟子踢翻晕倒在地,当这位大法弟子苏醒后,恶警们又用皮带、脚对三位大法弟子猛打猛踢。直到下班时他们要三人爬着出门,但三位顽强地慢慢从地上站起来时,被恶警们从后背猛踢,迫使三人趴在地上,几恶警用脚将三人一直踢出门。后三位大法弟子被送入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并分别处5000至8000元罚金。

(2000年12月供稿)

十堰市人民路派出所恶警又一犯罪实例

2000年10月的一天,十堰整个城区贴满了向世人说明法轮功真相、揭露迫害的传单。为追查资料来源,恶警们把凡是复印处的人员都弄去审讯逼供,有多处被查抄,并没收全部营业设备,害得多人无家可归。更残酷的一幕:他们了解到一个30余岁的男子修炼过法轮功,现在自己开个小公司,有一部油印机,就将该家及门市部抄个底朝天,当没搜到任何资料时,他们仍强行没收油印机,并非法将该男子带到人民路派出所拷打逼供,该男子义正辞严,恶警们恼羞成怒,即将该男子用手铐铐住,背宝剑式吊起双脚离地进行毒打,要其承认非法印刷资料。当警们一无所获时,即有数人轮流用皮鞭、电棍、棒子没头没脸地打,只打得皮开肉绽,从早上六点半一直拷打到下午五点,其间该男子三次晕死,被恶警用冷水泼醒后又继续施暴。恶警下班后仍将其吊在审讯室,至第二天早上发现其人已晕死。恶警将其放下后又用冷水泼醒,但其因被背宝剑式吊打近26个小时,双臂已断,周身青紫红肿不成人形,恶警们怕出人命(注:因没找到任何所谓差错)故被送往三堰医院。但恶警们又怕暴露了自己的罪行,临行前所长说:“医生询问怎么被打成这样时,你只能说在路上遇到抢劫犯,抢了钱包,并被打成这样的,如果说错小心你命。”该男子被所长及两个恶警押着在三堰太和医院检查,医生、护士见状大吃一惊,惊问:“是谁这么毒把你打成这样?这些凶手还有一点人性吗?”

通过医生细心诊断,双臂已断,需要打石膏住院治疗。但恶警怕露出马脚,借故说还需回去协助调查凶犯,先给开点药再说。就这样把该男子以法轮功学员的名义送进看守所关押一月,并处5000元罚金。该男子被放出后又通知他去所谓的“转化学习班”(时间暂定两个月,交现金3000元)但由于该男子双臂已断,生活不能自理,听说在牢里都是其他法轮大法弟子照顾起居,因此要他交了3000元钱,每天到派出所去报到。直到现在该男子两臂仍不能抬起。

(2001年元月供稿)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6/42898p.html)

成文:2001年01月14日  发稿:2003年11月15日  更新:2003年11月15日 02: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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