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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宣传乃精神迫害 言论自由须以尊重人权为前提
—— 《华侨时报》诽谤案当事人访谈录


【明慧网2003年11月14日】明慧记者冬娜渥太华报道:2001年11月加拿大法轮功学员控告蒙特利尔中文周报《华侨时报》诽谤法轮功及煽动仇恨,该案于本月10日进入终审。原告认为,诽谤宣传是精神迫害,言论自由须以尊重人权为前提,不能断章取义,更不能无中生有。

就为什么起诉《华侨时报》等问题,记者采访了一些原告。

作为该案原告之一的周立敏是96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她说:在修炼法轮功之前,我身体非常不好。曾试过许多治疗办法,包括理疗、中医等都没有效果,加之家庭负担的影响,压力很大,并开始了对人生的思索。经朋友介绍,我知道了法轮功。通过修炼,我不但恢复了健康,而且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

周立敏举例说,修炼法轮功以前,总认为自己和自己的家庭才是最重要的,很少去想别人。修炼以后,法轮大法讲的道理让她豁然开朗,使她逐渐能做到凡事先为他人着想,包括家人以外的人们。

关于华侨时报诽谤宣传,周立敏说:“华侨时报刊登极端肮脏下流的言词污蔑法轮功学员,这是对每一个法轮功修炼者的伤害,其中包括我和我的家人。此外,因为我作当地法轮功事宜的义务联系人,华侨时报多次对我进行个人攻击,想以此抹黑法轮功,为中国大陆的迫害运动制造借口。”

“不仅如此,”周立敏说,“华侨时报的文章还被[中国]国内的大大小小的报纸等媒体转载。这件事情对我的伤害非常大。我和我丈夫在国内的家人都看到了这些文章,对我们的亲人造成了很大心理压力。以前,我的亲戚们看到我修炼以后身体好了,家庭和睦了,都认为修炼法轮功很好,现在却因为华侨时报和中国政府一唱一和的诬蔑,承受着无名的压力。这是名符其实的精神迫害。”

张昆仑教授是一位雕塑家,加拿大公民。他曾因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劳教所被非法关押,后经加拿大政府和人民的努力,被营救回加拿大。张教授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华侨时报刊登污秽不堪的语言污蔑法轮功,是对每一个修炼者的巨大伤害。”

林慎立曾经因为不放弃信仰,被大陆当局非法劳教过两年。2002年被加拿大政府和人民营救恢复自由。

林慎立说,“看到华侨时报诽谤法轮功的文章时,我非常震惊。它让我想起了我因为修炼真善忍被江氏集团迫害的经历。我的感觉是,好象还没有完全愈合的伤口又被揭开,并撒上了一把盐一样。在劳教所里,警察给我洗脑的过程中所用的就是这种材料。”

当被问到如何理解言论自由问题时,林慎立说:“我理解正常社会里讲的言论自由和中国大陆的人身攻击与政治迫害根本是两回事。前者是以尊重他人的人权、尊重事实为前提的。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侵犯人权,对人进行精神迫害,这是对言论自由的断章取义。江泽民为了破坏法轮功的名誉,造了无数谣,不就是用这样的办法吗?拿出法轮功书中的一两句话甚至一个名词,然后恶意地、歪曲地挪用,让不了解情况的人误以为那是法轮功的原意。”

周立敏说,“华侨时报还在当地华人社区征集反法轮功签名,其实他们的最终目的,是要孤立法轮功、制造仇恨。因为华侨时报作为媒体,散布这些诽谤言论,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所以我们决定用法律手段,保护维护自己的信仰和尊严。”

“在过去两年中,我为了打这场官司,消除毒害宣传的影响,不得不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这些事严重地影响了我们法轮功学员的正常生活。以我为例,在高科技低谷中,我失去了工作,按照惯例我应当继续寻找工作。但是,因为华侨时报的伤害,我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找工作。头一年,最多时我一个星期要几次从渥太华赶到蒙特利尔,不断地向包括法官和律师在内的人们澄清事实。”

张教授说,“对法轮功学员来说,比如说,所谓的‘杀人’啊‘自杀’之类的,显而易见这些是假的,是政治宣传,因为师父教导我们,修炼的人要珍惜生命。一个真正的法轮功学员绝对干不出这种事。还有比如什么‘剖腹找法轮’之说,更是故意耸人听闻。法轮是一种有形的能量存在,存在于另外空间,在这个空间用肉眼是看不到的,更摸不着,就像经络的存在一样,对五脏六腑也没有任何干扰。这个基本常识修炼人都明白,谁也不会去干那种荒唐事。大陆电视上演的那些不是精神病患者也是表演性质的,被人利用给我们栽赃。这和言论自由是两回事,中国只有诬蔑法轮功的自由,没有法轮功申辩的自由。新闻报道的真实、客观性都不讲了,哪里还谈得上言论自由?”

张教授指出:“华侨时报不在中国大陆,没有政治压力,却主动参与这些诬蔑宣传。如果真对法轮功感兴趣,为什么身边这么多法轮功学员的活生生的例子却视而不见呢?”

周立敏说,“在加拿大这个自由的社会,一个媒体无视身边这么多身心受益的法轮功学员的活生生的例子,一字不落的转载中国造谣媒体的宣传。这个现象本身就是不正常的。一家报纸在很短的时间里可以散发几千张甚至上万张,而我们作为普通人要投入多少精力才能消除诽谤宣传造成的毒害社会的影响呢?这不是对我们的伤害吗?在加拿大,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诽谤者,而在没有法律公正的中国,要消除这种恶劣的影响,维护自己的尊严,法轮功学员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所以这种造谣诽谤难道不是对生命的残害吗?”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3/42816p.html)

成文:2003年11月14日  发稿:2003年11月14日  更新:2003年11月14日 03: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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