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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大法弟子新闻写作的基本要求(2) |
【明慧网2003年11月13日】(接上文) 三、新闻写作的语言 1、用词的准确性 用词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新闻的真实性,所以在用词方面,要充分注意,记者本身误会词义或者用词过轻过重,都会造成报道失实。 比如新闻稿中常用的“说”,就可以有很多近义词可以表达,但这些近义词的感觉和内涵多少是有差异的。比如“指出”的语气就比较决断或者权威,而“称”、“表示”、 “谈到”则比较平淡, “承认”、“暗示”、“保证”、“断言”则会让读者对说话人的语气和态度产生不同的、带特定角度的理解。如果说话的人只是“说”,而报道用词是“强调”,那么读者很容易受到影响而误会说话人事实上的语气和用意。 2、不用空洞无物的套话 在中国大陆长大的人,无可避免地被灌输了很多意识形态方面的东西,加之受无神论思想影响很深,因此说话、撰稿时会不知不觉地带出“红八股”文体和一些“假、恶、斗”的心态。比如开会必是“团结胜利的大会”,做成一件事必是“在……方针的指导下”,评述一件自己不赞成甚至反对的事,常会带出“打翻在地、再踏上一万只脚”的心态,99年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以来,更是“消灭”、“扫荡”、“你死我活”地斗恨斗恶,把说话难听、不讲理、嗓门大、敢公开歪曲事实、造假,当成了可炫耀之物。 这些东西是社会上的毒素,如果我们大法弟子不注意净化自己的思想和语言,写文章时人心被带动,也表现出这类不好的东西,则会在常人感情上引起反感,他们的观念马上会让他们认为这是两边在吵架,在搞宣传攻势,(注:在西方社会,“宣传”和“新闻报导”“报道事实”是两回事,使用“宣传”时多含贬义甚至否定意味)从而阻挡了他们对事实的认识,冲淡了我们讲真象的效果。 3、文句简明、清晰 新闻的读者是社会大众,而且现代社会很多人看新闻时都是急性子的,长的、难的新闻可能看了两眼、没看懂就放弃了。针对这种情况,写作新闻稿件时,不但句子要简短明了、直截了当,而且句子之间的组合、段落之间的组合,也要给人清晰明了的感觉,这样大众读者看了马上就懂,不必反复阅读,更无需分析长句复句中主谓宾和各种定状补的关系。很多人看新闻有休闲、消遣的成分,如果搞成语法测试,可能这些人就失去了解真象的机会了。 当然,要写出文句简明清晰的新闻稿,首要条件是作者本人要思路清晰、了解所写的事件和自己写这件事所要传达的信息,这样才能用文字把读者直接带入事件的核心、得到应该得到的信息。 以2003年3月“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在日内瓦举行大型请愿活动”一文为例。这篇报道讲的是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为反迫害而第四次来到日内瓦,在联合国人权会议期间举办大型活动以示和平请愿这一事件。文章的第一自然段是这样写的: “第59届联合国人权大会3月17日在日内瓦开幕。为了引起联合国对中国政府[江氏集团]残酷镇压法轮功的关注,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一如既往,在人权会议召开的第一天,齐聚瑞士日内瓦,向世界各界人士发出呼吁,希望共同制止中国政府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来自四十多个国家的上千名法轮功学员17日在日内瓦举行了游行请愿,游行队伍声势浩大、肃穆壮观。” 这段文字作为导语,本身所带信息感很强,这是好的方面,但因为叙述不够精炼,而且加入了比较空洞的和重复的套话(“一如既往”、“声势浩大”、“齐聚日内瓦”),而不是用事实或者被报道主体的话来表达要点,所以冲淡了报道的阅读效果。 如果根据文章本身自带的内容调整一下,比如改写成: “3月17日联合国人权大会开幕之际,来自四十多个国家的上千名法轮功学员代表在日内瓦举办游行和新闻发布会。瑞士法轮大法协会发言人马尔维说:‘这场迫害已经使成千上万人的人们成为受害者,并使千百万家庭遭受痛苦。’这是99年以来法轮功学员第四次汇集日内瓦呼吁中国停止迫害。” 这样就比较客观、中性,对读者来说,应该会好读一些;并且对大陆官腔有逆反心理的人也不会在看到事实报道之前就受到观念冲击因而失去一次了解情况的机会。同修如有兴趣可以用这个报道中提供的事实和信息自行练习改写,应该还有更好的写法。角度和立意的重点不同,写法也应该不同。 4、少用形容词等表示作者主观判断和感情色彩的词汇 用很多形容词、未确认的数字、连续出现的感叹号等来渲染和夸张事实,是作者主观感情色彩和价值判断的反映,不但会导致报道失实,而且往往会起到事与愿违的效果。世人大都认为自己有足够的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不愿被灌输与说教,所以当其感到文章中被作者加入很多主观因素及感情色彩,却不能提供足够的事实即客观信息时,就会觉得不爱看你写的文字。这个思路问题一定要注意。 在具体用词上,同一个词,比如动词“参加”,有很多近义词,可以说“出席”、“到场”、“光临”但含义上有重有轻,有的比较随意,有的则比较郑重。如果是五百多人参加的游行,就不能因为想推荐这件事,而主观估计成“近千人”并当作事实来报道。 5、用语尽量庄重得体 新闻的权威性和庄重感不但从行文的严谨、真实性方面表现,也是用语是否得体庄重造成的。在常人社会中,庄重、得体的新闻稿件对读者来说,容易产生值得信赖的感觉。 比如报道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的案例时,“遗体”是比较中性的,而用“尸首”就显得不够庄重和尊敬,用“肉身”、“身体”对大众读者来说则不够明了和准确。 6、数字、动词、字数 准确数字往往很能引起读者的注意力,如果使用得当,会非常有助于说明问题。但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数字时要讲清背景,才能赋予数字以意义。比如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如果不交待事件期限,还未了解真象的人们不会自行认识到迫害的残酷与营救的迫切性。 新闻报道不能用文学手法打动读者,那么动词就成了利器,能使得报道内容更加生动、形象、不千篇一律。 文字叙述的简洁与字数有很大关系,能用五个字说清的事就不要用十个字,否则信息量没有增加,只是增加了累赘感和不专业感而已。当然,节省字数的大前提是要叙述清楚,如果为了省字而没有把事实叙述清晰,那就本末倒置了。 比如标题“大法弟子李建侯被四川德阳监狱迫害致死案更多事实”用了二十三个字。其实既然是事实补充,那么必然有前文报道,那么“大法弟子” 、“四川德阳监狱”(至少“四川”二字)在前文中必定有清楚的交待,单纯将续文标题字数减少为十七个,“李建侯被德阳监狱迫害致死案更多事实”能说明同样问题。如果进一步看看文章内容,则会发现“前南充市政协委员因修炼被迫害致死案续文”这十九个字,能给读者更多有用信息,字数也较现在的标题简短。 7、注意用词的统一和对读者的体谅 内外有别,主要原因之一是圈内和圈外的人对真象的了解和接受能力是截然不同的。新闻报道的读者主要是世人,也就是说对外的,那么用词上要注意采用既不违背大法原则、常人又容易理解和接受的词汇。比如大法弟子之间常用“同修”、“弟子”、“学员”等称呼,我们自己都明白这些词汇的含义,但对于没入门修炼的常人来说,这些称呼不但会显得陌生遥远,而且不容易理解其含义,那么面对常人时,最好“法轮功学员”、“法轮大法修炼者”等更平易近人的说法。 用词的统一也很重要。同一篇文章中对同一事物的称呼,如果用意相同,就要采取相同的说法。数字的处理也是如此,如果采用阿拉伯数字,就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如果采用中文数字,则要各处都使用中文数字,否则会使文章显得凌乱、不齐整。 有些词汇可能是大法弟子都熟悉的专用名词,本身就是许多重要真象信息的集合。有些同修可能觉得迫害已经持续四年了,我们的讲真象也持续四年了,人们对真象的了解也应该达到相当程度了,所以有时候会想当然地象对了解真象的同修说话那样写新闻稿件。其实,四年来的确有很多真象广为人知了,但我们的新闻主要是为了需要了解和进一步了解真象的人们而写,特别是那些需要了解基本真象的人们,所以要注意把常人读者的特点放在心里,适当地多说一两句话或者直接加入注释作为说明,讲清真象、揭露邪恶、消除疑惑,会让整篇文章更好地达到传达信息的效果。 另外,我们的文章也在为人们提供新视角、新思路和纯正的理念,但我们面对的是复杂的读者群,比如说,有的是第一次来看,有的已经跟踪一段时间了,有的是支持的,有的是误解的,有的是观察和研究我们动向的,有的是有疑惑的,有的是别有用心来搞断章取义的,有的是特务在为进一步迫害收集情报的,如此等等,所以用词上也要注意深入浅出。比如要考虑到无神论读者的特殊心理障碍,而不要用常人容易误解的表达方式,否则反而容易被邪恶利用来钻空子。 大法的内涵和修炼的道理决非不修炼的人看几篇修者文章就能明了的,所以不能揠苗助长,急于求成,而是要注意用常人能理解的语言,站在体谅他们的角度,来表达大法在常人这一层他们需要知道和认同的道理。如果讲高了,或者只会用专用词,却没有考虑对方不了解真象以及容易受情感和观念左右的特点,反而会把人推开。如果此人只有一次机会读到我们,那这一次机缘岂不是对其未来至关重要?所以我们一定要体谅常人读者的处境,真正为他们的未来着想、为他们负责。 (待续)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9/42973p.html) |
成文:2003年11月11日 发稿:2003年11月13日 更新:2007年07月28日 16:3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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