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0月31日】9月10日安徽省阜阳市颖州区法院对解家齐、刘杰、李元卫、李冬梅、魏国良、时国岩、时洪秀、尚学影、陈宝仁、刘士侠等10名大法弟子非法进行了判刑迫害,被判3年到7年不等。这10名大法弟子在2002年2月11日晚(除夕之夜),与其他同修一起,在阜阳市西湖镇及周边地区悬挂张贴了大量法轮功真相条幅和真相传单,轰动很大,有力地震慑了邪恶,洪扬了人间的正气。历史会记下大法弟子的大善大忍及对世人的慈悲。
这次宣判,法庭内外布满了全副武装的警察,戒备森严。阜阳市610特意安排了新闻媒体摄相拍照,想继续造谣污蔑。但是,十位大法弟子在法庭上正气凛然,堂堂正正地证实大法,齐声高呼:“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我师父清白!打击善的一定是邪恶的!”有力地消除抑制了邪恶,也使到场旁听的所有亲属和同修受到了极大的鼓舞和震撼。同时,也使610恐怖组织炮制污蔑录像的阴谋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