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30/59752p.html |
大庆大法弟子刘同铃被迫害致死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明慧网2003年10月30日】大法弟子刘同铃,女,53岁,她于2003年9月9日被大庆萨南实业公司保安伙同恶警将她绑架,于2003年10月12日在哈尔滨戒毒所被迫害致死,她生前是大庆石油管理局创业集团萨南实业公司职工。 2000年4月19日,刘同铃进京上访被大庆驻京办事处非法看管,无人身自由,后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看守所一个月。由于在看守所里炼功,刘同铃被戴上手铐和脚镣,脚脖子都被磨烂。2000年4月19日,刘同铃被大庆驻京办事处的时世进勒索2670元,未给收据,期间还被大庆610办公室勒索1000元。 2001年9月24日,刘同铃在大庆市让区讲真相,被大庆市让区勤俭派出所非法劫持,被勒索175元,送大庆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她一直绝食抗议。后又转到让大庆市让区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刘同铃不但经济上受到巨大损失,精神和身体上也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2003年9月9日中秋节前夕,她在自家楼下被大庆石油管理局萨南实业公司保安伙同大庆市让区乘新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并将其劫持到洗脑班。刘同铃不配合邪恶,绝食抗议非法迫害,同时向洗脑班的人员讲清真象,令那里的邪恶胆寒。它们怕她再影响别人,2003年9月12日将她送到哈尔滨戒毒所非法劳教。 在哈尔滨戒毒所由于她拒绝“转化”,不放弃修炼“真善忍”做好人,并一直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迫害。戒毒所把她关入小号进行折磨,身体很快呈心脏病、脉管炎等症状。家人几经周折才见到刘同铃,看她身体极度消瘦、虚弱,明确提出要给她办保外就医,但戒毒所的恶徒说:得生命有危险时才可以办“病保”。 2003年10月12日,刘同铃被关进哈尔滨戒毒所历时短短一个月,就被迫害致死。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大庆石油管理局创业集团公司(区号0459)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14/42236p.html) |
成文:2003年10月29日 发稿:2003年10月30日 更新:2003年10月30日 12:5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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