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30/59739p.html |
玫琳凯公司被江泽民集团胁迫成为良知迫害的受害者 |
【明慧网2003年10月30日】2003年9月至10月间,总部坐落在美国德克萨斯州达拉斯的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在中国的深圳分公司,因发生了法轮功学员在公司督导就职演说中向人们讲述法轮大法修炼的美好,并因玫琳凯公司在中国拥有超过120,000名中国雇员和销售人员而受到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专门机构“610办公室”的“关注”。 在非法抓捕了三位法轮功学员之后,“610办公室”对该公司进一步施行压力,强迫其在对待法轮功问题上与“610办公室”保持一致,否则该公司在中国的正常经营运作将会受到干预。 玫琳凯公司在“610办公室”的压力下,要求在职及新进员工必须签署一份“行为规范承诺书”,明确表态不炼和不支持法轮功,否则将失去公职。据来自中国的内部消息,已有玫琳凯雇员和销售人员因拒绝签署这样的承诺书而失去了他们的工作,另有一位雇员因讲话倾向于法轮功,在最近一次公司会议期间被中国当局扣留,目前下落不明。 “玫琳凯事件”也许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体现出江泽民一伙如何不惜胁迫不明真象的外国公司充当其侵犯基本人权和迫害信仰良知的“同流合污”者。 可悲的是,有着良好立业原则和信誉的美国企业玫琳凯,为了正常的商务活动,在江泽民集团制造的摧残良知、迫害信仰的漩涡中,在被迫扮演了不光彩角色的同时,自身也成为这场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运动的受害者。 据悉,其它与中国做生意的外籍公司也受到了来自江泽民集团的同样压力,被迫使就对待法轮功与保证正常经营运作之间在压力下作出选择。不同的是,并不是所有外国人都不了解法轮功真象。 意大利Biella的商人Alfredo Fava 1995年在中国创建了一家合资公司。2001年10月,Fava先生在广州机场被中国警察拦截并立即乘下一班飞机被遣返欧洲。10月末Fava先生又去中国逗留3周,然而在那里他被严格地监视,去工作地点的一路都有警车跟踪。后来尽管知道Fava先生需要去中国照料生意,但中国驻米兰总领事馆仍拒绝给他签发去中国的签证。 (明慧记者辛迪苏报道)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1/9/42100p.html) |
成文:2003年10月29日 发稿:2003年10月30日 更新:2003年11月04日 15: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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