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0月23日】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三点,台湾法轮功学员在立法院(The Legislative Yuan)召开记者会,揭露中国上海国安局非法居留台湾人民林晓凯(Lin XiaoKai),同时指出林晓凯并非单一事件,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并于记者会中发表三点声明。
台湾法轮功学员林晓凯,九月三十日前往上海市访友,预计十月八日返回台湾,期间每天都和新婚妻子陈淑雅(Chen ShuYia)保持电话联系,回国前一天(十月七日),还发了一通手机简讯给妻子,留言「I will go home tonight.」,没想到自此后失去音讯,至十月二十一日已两周。目前经多方侧面打听得知被不明原因拘留在上海市国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Bureau),并被断绝与外界一切通讯。林晓凯的妻子陈淑雅同为法轮功学员,她在记者会中呼吁各界协助营救。台湾各大媒体采访记者及摄影记者多人出席记者会,朝野多位立委也到场关切致意,包含民进党(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立委林浊水(Lin ZhuoShuei)、林重谟(Lin ChuengMo)、郑国忠(Zheng KuoZhueng),国民党(KMT Party)立委王钟渝(Wang ZhuengYu)、关沃暖(Guan WoNuan),亲民党(People First Party)立委庞建国(Pang JianKuo)等。台湾法轮大法学会吁请立法院发表呼吁释放林晓凯的国会声明,立委们也表示愿意支援及推动。林晓凯之妻陈淑雅在记者会中表示,林晓凯今年二十九岁,彰化县(Zhang Hua Magistrate)人,是中兴大学土木水利研究所(Graduate School of Civil Engineering of National Chung Hsing University)硕士,曾任成功大学水文中心(Coastal Ocean Monitoring Center in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副组长,目前辞职准备公职人员特考。他们今年五月刚结婚。林晓凯平日生活严谨,对家庭很有责任感,在大家眼中是正直、善良的好人。绝不可能做任何违法犯纪之事。她紧急呼吁台湾各界及国内外人权组织营救林晓凯,希望中国政府真正维护小老百姓的基本人权。林晓凯失踪至今,中国无任何单位愿意说明,家属也无法与林晓凯联系,大家非常担心他的安危。她呼吁中国政府尽速让林晓凯与家属联络、回到家属身边,并立即停止任何非法拘捕行动。
立委林浊水在记者会上说,中共一再积极呼吁两岸三通,但却又发生林晓凯事件,中共此番行径应予以唾弃。中国身为汉民族人口的最大国,却发生这种迫害,实在是汉民族的耻辱。他以「暴政只因好人的纵容」的西谚呼吁,立法院及所有的好人都应支援此一声明。
立委郑国忠表示,祈求上苍保佑林晓凯平安,并将结合各党派共同要求中共释放林晓凯,也将敦促海基会(Straits Exchange Foundation)及陆委会(Mainland Affairs Council)了解状况并持续追踪。
立委王钟渝认为,林晓凯是中华民国国民,不管是因为何种理由,如今受到秘密逮捕及拘留,政府及民众绝对有责任营救,所以除了希望立院不分党派发表国会声明之外,也要求政府尽快采取行动。他也呼吁中共当局尽快出面说明林晓凯现况,并让其立即与家人联系。
关于国会联合声明的内容及时程,王钟渝表示希望分短、中、长三阶段进行。短期任务在于营救林晓凯,中期则避免台湾民众前往大陆时再发生失踪或拘留,长期则是让中国人民享有各项基本人权自由。他接下来将联系各党籍立委为此事努力。
立委庞建国表示,宗教自由也是普世人权,基本人权应受到保障。若证实林晓凯无犯罪事迹且基本人权遭受侵犯,相信立院同仁都会予以声援。
台湾人权协会(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秘书长魏千峰(Wei QianFeng)律师表示,他的心情很沉重,因为这是今年第七次参加与中国人权有关的记者会。如果林晓凯无罪,就应立即获得释放,若是有罪,林晓凯也有选择律师并与家人联系的权利,也希望立法院发表营救林晓凯的声明。他提醒中共,国家发展除了经济层面还包括人权。
魏千峰强调,林晓凯一事台权会将持续关心,而台权会每年均有年度十大人权新闻,若首度将台湾法轮功学员受中共迫害事件列入,这将是重大的国际新闻。
中国人权协会(Chinese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理事吴惠林(Wu HueiLin)说,中国是拥有五千年文化的古国,所以人权状况是很重要的文明指标,理应加以维护,如今却人权纪录倒退,足见现在的中国还是不文明社会。中共应该学习台湾,解严后废除刑法一百条,也应放弃制定香港廿三条立法。
纽约州律师朱婉琪(Zhu WanQi)表示,江泽民对法轮功发动的是侵犯基本生存权利的镇压,这违反中共在一九八三年所签订的「防止及惩治残害人群罪」国际公约(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也违反国际刑事法中最重要的「罗马公约」(Rome Convention)中第七条危害人类罪。此外,冰岛及香港曾因惧于中共压力,临时拒绝持合法护照及签证的法轮功学员入境,中共也开了国际先例。
朱婉琪说,法轮功受迫害已成为国际人权事件,目前已有包括英美在内十个国家的国会、州政府及议会,对镇压行为表示谴责。台湾林晓凯及其他学员受拘留的事件,不只是地区性也是国际性的迫害,这是国际社会所无法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