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0月21日】鉴于,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一种和平非暴力的个人信仰,在中国及世界各地有1亿的学员;并且,鉴于,法轮大法是源于中国古老传统的自我提高身心的高层次气功;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自1992年于中国传出,它的修炼基于宇宙的特性“真、善、忍”;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可以改善人们的身体健康,净化人们的思想,提升人们的道德,可去掉不良的习惯;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的修炼者有权利在世界上任何的国家追求他们的信仰,其中包括中国;
现在,因此,我,乔-戈瑞奇(Joe M Gurecky),德克萨斯州罗森柏格(Rosenburg)市市长,代表罗森柏格市议会,宣布2003年10月12日为本市的
“法轮大法日”市长签字
乔-戈瑞奇(Joe M Gurec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