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0/14/58782p.html


关于黑客攻击事件的一点反思


【明慧网2003年10月14日】师父在法中讲过:“气与气之间没有制约作用。”(《转法轮》)我们的网站能被常人用常人的技术攻击得了,那就说明我们没有超出常人的层次,最起码在某一个方面、或某一段时间和常人是一个层次面上的东西了。

大法的网站怎么能和常人的东西在一个层次面上呢?最近学《法轮大法义解》,看到了师父关于“干事心”的一段讲法,才恍然。是不是我们的干事心造成的呢?把救度众生当作了常人的工作,用常人的技术做,而缺少了背后应有的内涵。常人是用技术在做工作,我们如果也是用技术在做工作,一个层次面上的东西,那二者之间哪有制约作用?我们凭什么去保证我们的网站不被攻击?

明慧上的一篇文章《我们在以什么心态救度众生》中有这样一段:

“回忆做真相资料之初,我们完全都是‘手工制作’,自己写,自己贴,每天做得不多,但每一张都非常珍惜,每一张都带着我们强烈的救度众生的愿望和信息,每一张都能发挥出很大的作用,那时脑子中想的全是怎么样能让众生容易接受,能真正起到救度的作用。可是那种纯净的心态,随着越干越大而越来越少。干大了之后,我们的做事心也起来了。越来越多地为租房子、添设备、进料、同修之间的协调等用心,而怎么样做能更让众生容易接受、更能起到救度的作用,却成了我们思考得越来越少的问题。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循规蹈矩,如同做常人的工作一样走形式,做事。

想想师尊度我们,师尊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为了我们真正能提高,从来没有过任何走形式的东西。师尊的心,我们能体会到,所以我们能主动改变自己,同化大法。同样,我们的心,常人也一定能感受到,那么,我们扪心自问:在做度众生的事情时我们用心了吗?用了多大的心?……”

另外一点,师父曾讲过古人的状态:“那个时候上学的人,都要讲究打坐,坐着要讲姿式的,拿起笔要讲运气呼吸的,各行各业都讲净心、调息,整个社会都处在这么一种状态。”(《转法轮》)。那么我们做大法工作的时候,是不是达到了从心到形式上都配做那么神圣的事的状态呢?以上两个问题,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地想一想。

师父讲过:“我们是用心在做,他们是用钱在做,这一点他们永远也比不了。”(《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

以下恭引一段师父在《法轮大法义解──在北京法轮大法辅导员会议上关于正法的意见》中的一段讲法:

“还有一种情况在我们辅导员中反映出来,就是一种干事心。这是在历史上没有的,就是在我们今天这个特殊情况下出现的,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为什么会出现这个情况呢?在历史上,我们中国人或世界其他地区也是一样,都是以家庭为中心;而现代人,特别是我们中国人,自己都有工作,干一辈子工作,要是没有工作干时精神就要垮了。出现这样一种情况,所以就把我们这个法轮大法当作一种事业来干,有许多辅导员抱着这样一种心态。他也感到法好,不然他不会这样做的,这个前提是肯定的,他知道好。但是不是说我怎么学好法,认识好法,怎样在法中提高自己,他是抱着一种干事的心。我到了晚年啦,现在也退休啦,或者我将要退休啦,没有事干,这回找点事干这多好,这个功又好,他抱着这种心。大家想一想这种想法与我们法的要求相差十万八千里。我们得对这个法负责,不是对你个人的感情负责。你觉得你没事干了,无依无靠了,想找点事干,还不是这样,这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持何种的思想对待法,这是个很严肃的问题嘛!

人修炼,人真正往高层次上修炼,那就是个度人度己的问题。你跟不上这个思想要求,你就做不好这个工作,是不是这样的?我一再强调,我在全国各地都在讲这个问题,我们不能把它当作一个单位、一个经济实体,或者是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来搞。我经常举这个例子:释迦牟尼当年传法的时候,为了怕人家走入到这种形式当中去,那时候还不牵扯这些问题,只涉及对名和利的追求。释迦牟尼叫你全部杜绝它,他领你到深山老林里去,到山洞里去修炼,啥都不让你有,从物质上来杜绝,来灭尽人的各种执著心,对名利的执著。但我们又是在常人社会中,大家在常人社会中修炼,都自觉地修炼。其实我这里没有一点批评大家的含义,就是为大家修炼负责任,给你指出这些严重影响往高层次上修炼的障碍。但我们作为一个辅导员,我们有个责任问题,就是你要做不好,可能这一批人都被你带坏了。如果这一批人都被你带坏了,那自己如何不说,你可能毁了一批人哪!我经常讲这个问题,干事这个心。当然它有它的好处,我们要摆正这个关系。大家都没有想做事这个心,谁也不想做这个辅导员,我说那我们的工作也开展不好。大家都得有热情想要做这件事,但出发点必须是为这个法。为了学法得法,弘扬法,度人,出发点不能专门为了我干点什么事。这一点我想我们做得不足,我们琢磨琢磨这些事情。”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0/23/41541p.html)

成文:2003年10月12日  发稿:2003年10月14日  更新:2003年10月14日 02:14:13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