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1月28日】尊敬的部长先生:
就香港法轮功学员陈荣源先生被缅甸当局非法审判和判刑一事,我们写信给你紧急呼吁缅甸当局重新考虑,我们认为这是一起严重违反人权和人类尊严的事件。
70岁的陈荣源先生是香港居民,2001年12月到达缅甸,因听说中国主席江泽民将访问仰光,陈先生于2001年12月12日,在通往机场的路上打开了一个书写着“真、善、忍”字样的小型横幅,随即遭到缅甸警方逮捕。在中国驻当地大使馆的施压下,并在没有律师及家人陪同的情况下,于2002年1月31日将其秘密重判7年徒刑。
据悉,陈先生被捕后,在中国驻缅甸大使馆的授意下,缅甸警方曾要求陈先生写书面保证放弃修炼法轮功,以作为释放他的条件,但被陈先生拒绝。
陈先生的行为并未对公共秩序造成任何不便,横幅上的真、善、忍三个字不可能影响到他人,我们对缅甸当局重判一个70岁的无辜老人深感震惊。
1999年7月,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和恶毒诽谤运动,到目前为止,得到证实的有560名法轮功学员被江氏集团迫害致死,而据中国政府内部统计,已有超过160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仅在过去两个月,我们就收到43例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案例,此外,有数十万法轮功学员被拘留,超过10万名学员未经审判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这些是真正的犯罪。我们认为缅甸当局绝非独立处理陈先生老人的个案,中国当局曾多次把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延伸到海外,而一些国家屈服于中方的压力,不惜违反本国法律迫害当地的法轮功学员以维持与中国的关系。
中国对法轮功的非法镇压遭到世界上多数国家领袖,联合国有关机构以及大赦国际,人权观察等人权组织的谴责和反对。
法轮功是基于宇宙特性真、善、忍的修炼活动。法轮功在世界60多个国家广受欢迎,在亚洲,欧洲和北美获得900多项嘉奖。
我们呼吁缅甸政府立即释放陈荣源先生,保证陈先生安全回到香港,全世界都在关注这件事。
谢谢你对此事的理解和帮助。
加拿大营救法轮功学员委员会
2003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