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5/42805p.html |
四川大法弟子何远超被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劫持迫害 |
【明慧网2003年1月15日】大法弟子何远超,四川成都市人,2002年5月15日在昆明火车站进站口被恶警无理抓捕,后被昆明铁路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给予1年9个月的劳教,现被关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六大队。 何远超仅仅因为坚持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而被非法判劳教,这本身就是侵害了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力。而且,何远超身上还有伤痛未愈,劳教所不仅不让他回家治疗,还想让他参加强制劳动,不然就要按抗工来处罚他。 劳教所医院曾对何远超的伤进行X光照片,并把胶片拿出去咨询,得出的结论是:右小臂粉碎性骨折,需作牵引手术,还要从股骨上刮取骨粉填充断口,长骨愈合的可能性为60%,而且还得看伤者的体质、心情、营养等因素。显然在强制的环境中治疗的效果肯定会大打折扣,如果等到劳教期满再治,成功率会更低,那么也就是说,劳教所宁可让他终生残疾也不肯放过他,甚至还想从他伤痛的身上榨取更多的价值以满足他们的贪欲。对何远超右腿的不适(不能用力,有时疼痛),他们以没查出问题为由置之不理。 何远超曾以绝食的方式抗争,而劳教所用8个人按住他强行进行插胃管,还谎称所谓的“人道”。另外,还有一位62岁的老人叫李先哲,也是因不放弃对大法的信仰而被关在那里。 希望善良正义的人们共同来制止这场对法轮大法及其修炼者的迫害,世界需要真善忍。 云南省第二劳教所所长:班志刚,电话:0878—4861077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9/31445p.html) |
成文:2003年01月15日 发稿:2003年01月15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3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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