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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约克区时代标志报:23条立法可能会把一些组织定为非法


【明慧网2003年1月11日】加拿大约克区时代标志报2003年1月9日报导,数万名约克区居民能够在香港居住,他们中的很多人对这个中国特别行政区计划制定的一部法律感到紧张不安。

马克姆区的一名地方议员托尼-王说,计划在7月份通过的反颠覆法是这里的香港移民争论最多的话题之一。

“他们把这看作是对言论自由的最大侵害,”他说。

据王先生说,烈治文山和马克姆地区是1997年英国把殖民地交还给中国前香港家庭喜欢落脚安家的地方,至少有5万或6万人保留有香港居留权。王先生也是一人权监察团体“港加联”的主席。

虽然他们可以放弃香港人的身份,但有居留权的约克区居民能够在中国特别行政区工作。然而,在香港时,他们就受香港法律的管辖。

反颠覆法的草案尚未公布,但“港加联”等团体认为人们会因为批评那里的政府而受到迫害,甚至在加拿大发表言论也一样。

如果这是真的,这个法律会影响本地中文媒体的新闻自由并威胁在加拿大的人士,尤其是那些涉及民主和人权的人们。

王先生说:“这些人可能会担心回到香港时会遭到起诉或骚扰。”他还说他的组织觉得在这样的事情上有义务公开表态。

“我不想受到威胁,而且我认为这是不对的。”

王先生说他不怀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保护该地区的安全,但他说一些法律人士认为目前的法律已经足够用了。

据说,法案中有一条款要把在中国大陆属于非法的组织在香港也定为非法。

这包括法轮功学员。法轮功是一个结合打坐炼功的养生法,学员们在中国大陆面临至少三年的徒刑。

烈治文山的电脑顾问和法轮功学员杰夫-李说:“这立刻影响到了很多在这里炼法轮功的人。”

他说,法案通过后,象这样的一个媒体采访就足以令他在香港被捕入狱。

他来自中国东北并且已经被中国政府列入黑名单,李先生补充说他从香港移民来的朋友和工作同事都很担心。

李先生说,如果法案通过,对不受中国政府欢迎的教会成员也将会是坏消息。

成文:2003年01月09日  发稿:2003年01月11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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