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5/36111p.ht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条文 |
【明慧网2002年9月5日】 第三十二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另外,联合国《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第18条明文规定:人人有思想、信仰、及宗教之自由。第19条第一款明文规定:人人有保持意见不受干预之权利。第二款:人人有发表自由的权利;此种权利包括以语言、文字、或出版物、艺术或自己选择的其他方式,不分国界,寻求,接受及传播各种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9/17/26612p.html) |
成文:2002年09月04日 发稿:2002年09月05日 更新:2004年08月13日 21:1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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