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3/36007p.html |
瑞士一律师事务所表示支持瑞士法轮功学员在香港的卓越行动 |
【明慧网2002年9月3日】 先生: 我已收到贵方8月18日来函。 借此我祝贺您们在全世界,特别是在香港为保护人权或捍卫人类基本权所采取的卓越行动。 我已决定支持您们的呼吁。 随函附上贵方的呼吁信,该信我已填好并签名。 顺致崇高敬意。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9/9/26308p.html) |
成文:2002年08月18日 发稿:2002年09月03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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