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9月2日】2002年8月30日,巴黎法轮功学员经警方批准,在柬埔寨驻法国大使馆对面,抗议柬埔寨在江XX集团的压力下,公然违背其签署的有关联合国公约,将受保护的联合国待批难民──两位法轮功学员强行遣返回中国。公约规定,柬埔寨有责任保护申请人的安全,而不是把他们交给迫害者。法轮功学员在一封公开信中指出,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迟早会受到正义的审判,希望经历过血腥屠杀苦难的柬埔寨不要与狼共舞。
数日前,法国法轮功学员多次善意接触柬埔寨驻法国大使馆反映心声,但遭冷漠接待。使馆并向法国警方撒谎,诽谤学员骚扰使馆。现在法国警方已完全了解了事实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