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9月11日】董建华先生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中央政府办公室
香港
尊敬的董先生:
我想借此表达我对香港警察将法轮功学员拘留于香港一事的震惊与失望。英国政府希望香港能够停止此种被控制的举动,这样才能为中国的其他地区对人权的尊重树立榜样。现在这个希望已经落空。
今年春天法轮功学员遭到看似失控的警察恶劣不公的对待,我十分希望你们能用你们的权力确保此种最令人感到遗憾的事不会重演。如果香港想在当今世界上有立足之地,就必须抛弃这种败坏的思想所带来的“腐朽”的法律。
我在此敦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重新审查对法轮功学员处罚的这种侵犯人权的行为。
您真诚的,
卡罗琳.杰克森博士(欧洲议员)
200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