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8月7日】讲清真相中,大法弟子修出来的纯正慈悲与真相形式对世人的吸引力都很重要,二者不可偏废。对于真相资料的表面形式,一张光盘、一份报纸、一张图片等等,我认为应具备如下特点:
美而深刻,悲而不愤;
专而不狭,广而不散;
新而全面,全而及时;
不离其旨,善而有力。另外,借鉴常人媒体形式的做法虽有可取处,但真正的智慧与智慧的做法皆来自法中,我就曾较注重借鉴外在的形式,其实那时已是在向外找了。作为大法弟子,也是在开创新的文明,来自法中的启悟才是最纯正有力的。
以上仅是个人的一点认识,不足之处请指正。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4/252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