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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法轮功学员在香港驻纽约经贸办事处和平请愿(图)


文/纽约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2年8月7日】八月五日午四时至六时,来自大纽约地区的部分法轮功学员在香港驻纽约经济贸易办事处就香港警察对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进行诬告一事举行了和平请愿。



法轮功学员代表宣读了代表大纽约地区法轮功学员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一封信。信中指出:“香港警方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告,已不仅是对法轮功学员所享有的信仰与集会自由等基本人权的践踏,更因其强烈的政治背景而构成了一起政治性迫害事件……”信中强调:“一切对极权暴力的纵容及妥协都是对文明进步的摧毁。一个丧失了正义良知的社会,一个不再有真理价值的社会,是不会有真正的前途和希望的。制止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将给香港带来光明美好的未来。”

随后法轮功学员代表向办事处递交了请愿信。在法庭没有达成最后结论的情况下,香港驻纽约经济贸易办事处副主任宣读了一份声明,坚持香港警方诬告的言辞,由此人们看到香港的法制已经在短短时间内被大陆独裁者祸害到了何等不堪的地步。

回应香港驻纽约经济贸易办事处声明,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发言人表示对其坚持香港警方诬告的言辞表示遗憾,并发表了一份回复声明,对香港控案的事实根据进行充分分析。回复声明陈列了以下主要事实:

1) 7月9日开庭时,经辩方律师对现场录像和照片分析后指出,香港警方的指控缺乏证据不能成立。请愿的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外宽9.5米,长33米人行道上仅占用了宽2米、长3米的区域,并在前后左右,都留出了超过2米的空地。没有妨碍任何行人的出入往来。
2) 法轮功学员的请愿标语一直静静地拿在手上,不会对行人有任何的危险,也不可能成为阻街物品。
3) 法轮功学员在整个过程中没有暴力行为。倒是香港警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没有出示任何正式的拘留书面文件(NTPIC),使用暴力强行拘捕这些学员,并在拘留期间再次使用暴力。
4) 警方的证人在法庭上对所谓“袭警”的证词前后矛盾。迄今为止,警方还无法提供任何第三方目击证人支持他们的指控。

回复声明强调:“种种现象表明这其实是一场政治审讯,案件的性质不是一般的阻街,而是触碰到中共(江泽民)当局所引起的政治起诉。让人对香港特区政府对‘一国两制’的承诺与遵守,表示强烈质疑。”

回复声明呼吁“香港政府、香港人民及各界:明辨是非善恶,做出正确的抉择。”

法轮功学员播放了香港法轮功学员请愿及被警方暴力逮捕的新闻片,此片可清晰地看到学员祥和的请愿镜头与警察的暴力行为。录像播放完毕,学员们演示了法轮功的五套功法。

自由亚洲电台和自由时报等中文报纸作了现场采访。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9/25047p.html)

成文:2002年08月06日  发稿:2002年08月07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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