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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酷刑之一:电棍通过肛门插入直肠持续电击一小时 |
【明慧网2002年8月31日】我是长春地区的一名大法弟子,于2001年1月1日第二次进京上访,因此被非法劳动教养三年,送到吉林省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我被分到二大队。 刚下队不久,乾安县大法弟子李柏春受到半个月的非人折磨,遭受恶警赵久胜用电棍持续电击。后来他被铐在了床上,犯人杜峰、潘永强、杜跃民折磨李柏春,将手铐狠命地铐在腕关节上,使手铐死死卡住腕骨,然后将李柏春胳膊平行,杜、林二人同时拉动手铐,并用脚踩蹬李柏春的身体,使李柏春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之后将其双臂吊起,“抻”了两个星期使其腕关节溃烂,在巨大的痛苦中,他精神失常,现在李柏春仍被关押当中。恶警尹春龙又用此方法折磨农安大法弟子潘刚,因他多次在开饭途中喊“法轮大法好!”和绝食抗议。 受恶警指使,犯人林跃民、张铁、高玉成等人,在2001年4月用超体力劳动强迫几名大法弟子“决裂”(放弃信仰),虽然没有得逞,但极尽疯狂。大法弟子由于不服从他们的恶意迫害而被毒打,潘刚被犯人林跃民用木棒将两个大脚趾盖杵掉,身上伤痕累累;松原大法弟子杨立东被林用铁钩子刨在后脑上,鲜血直流;德惠大法弟子王洪田体弱瘦小,几个人轮番与其抬土,抬不动硬往肩头上架;吉林大法弟子白鹤因找干警李成舟反映情况,被犯人一人拽一只脚,在坑洼不平的地上飞奔;前来制止暴行的大法弟子姜立德大喊“救命啊”,又被人打入水中…… 为了抵制迫害,前郭大法弟子徐艳刚多次被电击和手铐抻拉;大法弟子赵喜顺、潘刚、白鹤、郎佰明、延伟等相继绝食抗议,赵喜顺、潘刚被没有人性的犯人用铁器将门牙撬掉,口腔撬坏;郎佰明等人被恶医金大夫用大针猛扎头顶,手段歹毒、残忍;吉林市大法弟子肖劲松因绝食被恶警们用多个电棍电击,最终被迫害致死。 2002年3月,长春大法弟子利用有线电视播放真相,吉林省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而在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内部布置了新一轮迫害。主抓改造的杨副所长及下属科长亲自上阵,督促各大队深入所谓的“揭批”,逼迫大法学员写“五书”和“揭批材料”,要把大法学员打得“决裂”。 面对大法弟子的毫不妥协,暴徒们的迫害逐步升级,愈演愈烈。这一次干警全部上阵,亲自拿起电警棍对大法弟子电击。电棍使用数量在一次次增多,有时用四个电棍一起电击,没电了充电后继续施暴。令人发指的事,改造队长唐波、干事刘夕多、队长赵凤山将河南大法弟子薛宝平的衣服剥掉,实习警察帮助拽腿、按头,他们用电棍(直径50mm)通过肛门插入直肠,电击持续一小时左右,薛宝平被迫害得发出凄惨的叫声,令人不寒而栗,让人感到那里象地狱般的恐怖。他们陆续对大法弟子下毒手,用铁线抽打,用脚狠命地踢,用鞋底抽嘴巴,简直无所不用其极。不堪忍受迫害,所内先后有两名大法弟子利用外出劳动之机出走,一人被抓回。 我被电击后,身体虚弱,出现胃肠功能紊乱,时常呕吐。6月份,我被调到四大队,到6月中旬,胃肠已经不吸收和消化食物及水,伴有头晕,多次昏迷,严重呕吐。7月8日我生命垂危,劳教所怕担责任,慌忙将我送回家,这期间没有对我进行任何救治。8月16日,劳教所得知我没事,又迫不及待地来抓我回去,我当天离家没有抓住我,不得已我开始了流离失所、有家难回的生活。 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另一高压政策就是强化洗脑。对法轮功学员天天进行强制灌输,观看那些污蔑诽谤、栽赃陷害法轮功的各种音像制品和书籍;二十四小时严密监控,不许大法学员之间交谈,进行肉体折磨的同时,在精神上也实行摧残。 以上所讲述的,仅是我的点滴经历和见闻,发生在吉林省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对大法弟子的迫害的事例还很多很多。由于劳教所严密封锁消息,他们的暴行和对大法弟子所犯下的罪恶还尚未被世人所全知,所写的仅为冰山一角,但也充分暴露了那里恶警恶人的流氓、恶毒、凶残与邪恶。 在这里,正告吉林省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的警察和对大法犯下滔天罪恶的公安败类,不要再助纣为虐,去迫害无辜、残害善良,充当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帮凶,成为其遗臭万年的陪葬品。 法正人间,为时不远,善恶有报即在眼前。有一些人的暴行已为其敲响了形神全灭的丧钟,为其打开通往地狱的无生之门。如果你们还有一丝善念、一点人性、一份良知,就立即罢手,悬崖勒马,弃恶从善,给自己留下机会、留下明天。 在此,我也呼吁被关押在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的大法弟子的亲人、家属,呼吁所有善良的人们关注发生在那里的一切,关注那里大法弟子每一天所遭受的摧残,关注他们的生死存亡。不要再麻木不仁,不要再恶善不分,不要再被谎言蒙蔽,不要再对那里邪恶的暴行纵容与放任。让我们与真理同在,让我们与正义同行。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9/3/26111p.html) |
成文:2002年08月30日 发稿:2002年08月31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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