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5/35571p.html |
好莱坞记事报:加拿大审查员批评城市电视 |
【明慧网2002年8月25日】好莱坞记事报8月19日多伦多讯,加拿大电视审查员裁定加拿大一家中文电视台转播的中国中央电视台的一则关于多重谋杀案的新闻报导违反了加拿大广播电视职业道德守则及有关暴力内容守则。 加拿大广播标准委员会星期五说中文电视台城市电视(Talentvision)去年12月16日转播中国中央电视台的一则新闻报导,违反了加拿大广播协会的职业道德守则及有关暴力内容的守则,以及加拿大广播电视新闻编导协会有关新闻职业道德的有关规定。 加拿大广播标准委员会的裁决概述说,中国中央电视台这则引起愤怒的新闻转播,反复播出血淋淋的谋杀现场镜头,并把一个自称在中国大陆杀害其家人的男人与法轮功联系起来。 消息说加拿大广播标准委员会认为,中国中央电视台这一报导将法轮功描述为“XX”,是“不公平和不恰当的”,也违反了有关的职业守则。 消息说小组还对该新闻报告不断地把被告与法轮功及其活动联系在一起表示反对,并对他在电视里的明显招供表示怀疑。 加拿大广播标准委员会在裁决中说:“没有任何理由如此反复地将他和他的犯罪行为与法轮功联系起来。并且还应该承认,在北美的司法环境里,安排一名被告在电视采访里做出象傅怡彬这样的坦白是一件最为反常的事。” 根据城市电视的翻译,中国中央电视台报导中有一处画外音说:“根据调查,这个嫌疑犯傅怡彬曾是一个关心和爱护家庭的儿子和丈夫。”“由于沉溺于…并在精神上受控于…,他逐步走向犯罪边缘并最终变得完全失去了人性,以至谋杀他的父亲和妻子。” 加拿大广播标准委员会说这则中国电视新闻报导是带着极度的“偏见”对法轮功进行的攻击。 加拿大审查员们对中国中央电视台报导中谋杀现场血淋淋的公寓镜头做出了最强烈的评定,坚称这违反了加拿大广播协会的有关暴力内容的守则。 裁决中说:“在此案中,这血淋淋的公寓镜头片段至少出现了四次。根据评判小组的看法,该镜头播放一次就足可以说明这桩家庭谋杀案的极其可怕的性质。反复的播出是极其过份的,并构成在新闻报告中对暴力镜头的不适当的重复。” 消息说,由于违反了自愿遵守的职业守则,城市电视将必须保证在30天之内将裁决翻译成中文普通话,并于黄金时间在电视中公布加拿大广播标准委员会的这一裁决。 |
成文:2002年08月19日 发稿:2002年08月25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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