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4/35470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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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接受法轮功广告 苹果日报声明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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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8月24日】 法轮功学员被控「阻街」、「阻差办公」与「袭警」一案宣判日(八月十五日)前三天,本报收到一则有关法轮功的广告,基于案件宣判在即,为免妨碍司法公正,我们决定不接受该则广告。 大众传媒应该对社会公义与言论自由有所承担,而社会公义与言论自由应该高于一切。经过内部讨论,我们认为当时不接受广告的决定是错误的,特此向读者及法轮功有关人士道歉。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26/25778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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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2002年08月23日 发稿:2002年08月24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2: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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