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4/35470p.html


因未接受法轮功广告 苹果日报声明道歉


【明慧网2002年8月24日】

《苹果日报》声明

  法轮功学员被控「阻街」、「阻差办公」与「袭警」一案宣判日(八月十五日)前三天,本报收到一则有关法轮功的广告,基于案件宣判在即,为免妨碍司法公正,我们决定不接受该则广告。

  大众传媒应该对社会公义与言论自由有所承担,而社会公义与言论自由应该高于一切。经过内部讨论,我们认为当时不接受广告的决定是错误的,特此向读者及法轮功有关人士道歉。

《苹果日报》编辑部
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26/25778p.html)

成文:2002年08月23日  发稿:2002年08月24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2:59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